馬太福音 18章21節 到 18章35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二)饒恕弟兄的限度和根據  18:21-35 
          1.彼得詢問耶穌應該饒恕得罪自己的弟兄幾次?七次是否足夠?  18:21 
            ◎猶太人的習慣是「不超過三次」,而在猶太拉比的討論中通常認為「四次」是饒恕弟兄的最
              高次數,所以彼得大概以為七次是非常足夠了。

          2.耶穌答覆:「不是七次,而是七十七次」。  18:22 
            ●「七十個七次」:SG 1441+SG 2033,可以翻譯為「七十個七次」或「七十七次」。不過意
                              義應該是接近「無限多次」的意思。這裡耶穌很可能是影射 創 4:24 中,
                              拉麥宣稱「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把無盡報
                              復的心態換成無盡饒恕的心態,因此此處可能翻譯為「七十七次」會比較
                              妥當。

          3.耶穌用王與僕人算帳的比喻來描述為何要無限制的饒恕。  18:23-35 
            (1)有僕人欠王一千萬兩銀子,理應賣掉一切來清償,但主人在僕人求情之下免了僕人的債務。
                18:23-2718:23 開始有個「因此SG 1223」,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意思就是此處的記載就是前
                 面要饒恕多次的背後理由。
               ●天國「好像」:SG 3666,「使相像」、「使....像」。
               ●「僕人」:SG 1401,「奴隸」、「臣僕」。
               ●「一千萬銀子」:SG 3463+SG 5007,直譯是「一萬他連得」,大約是當時工人十七萬
                                 年的工資(六千萬錢銀子)。
               ●「寬容」我:SG 3114,「有耐心」、「等候」。    
               ●「動了慈心」:SG 4697,「憐憫」、「同情」。
               ◎這個數字龐大,大概全家都賣了也永遠無法還清(當時的奴隸頂多只值一他連得,一般都
                 只值十分之一他連得罷了)。這個數字也清晰的表達出我們對上帝的虧負是我們永遠無法
                 清償的。

            (2)僕人卻斤斤計較別人欠他的債務,務要追索到底。  18:28-30 
               ●「十兩銀子」:SG 1540+SG 1220,一百錢(得拿利)銀子,大約是一百天的工資。
               ●「掐住他的喉嚨」:SG 4155,「使窒息」。
               ●「不肯」:SG 3756+SG 2309,「不願意」。
               ●「竟」去:SG 235,「反而」、「反倒」。
               ◎ 18:2918:26 請求寬容的用詞相近。
               ◎可以想見這人能借給他人的錢,也是來自主人的錢,結果他卻要追討到底。
               
            (3)主人知道後質問僕人為何不憐恤同伴,像主人憐恤他一樣?於是追討他的債務。 18:31-34 
               ●眾「同伴」:SG 4889,「同為奴隸的人」。
               ●「憂愁」:SG 3076,「悲傷」、「愁苦」。
               ●「告訴」:SG 1285,「詳細解釋」的意思,聖經中僅出現於太 13:36;18:31|。
               ●「憐恤」:SG 1653,「施憐恤」、「慈悲為懷」。
               ●「大怒」:SG 3710,「發怒」。
               ●「掌刑的」:SG 930,「折磨的人」,這些人的職責是對犯人施以苦刑,聖經中僅出現
                             於此,所以這僕人後來的狀況比「下監牢」還糟糕一些。
               ◎ 18:31 說明了同作僕人的(也就是比喻「其他天國的子民」)看見這人的作為是感到「
                 極其愁苦」,甚至忍不住要把所發生的事情都告訴主人,告訴主人的用意,應該也是希望
                 主人懲治這個僕人。
               ◎「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因為數目太大,事實上這個僕人不可能還清債務,等於將永遠
                 被施以苦刑。

            (4)結論:如果信徒不從心裡饒恕弟兄,天父也要收回祂的饒恕了。 18:35 
               ◎饒恕本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這裡與主禱文中都特別提到饒恕理應是得救群體的生命表
                 現。如果我們不能真實的知道上帝怎樣饒恕了我們,我們大概也無法真心的饒恕得罪我們
                 的人。如果我們真知道上帝對我們的恩典,還不能饒恕弟兄的話,那大概真的有如耶穌比
                 喻中的僕人所行之荒謬了。
               ◎不過此處的比喻中,每一個欠債的人都知道他欠債,亦即每一個加害者都應該被自己與教
                 會確認為加害者,然後被害者獲得「赦免」的權力,而非一味的掩蓋真相與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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