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門徒的地位 10:40-11:1
(一)門徒就是基督與上帝的代表,接待門徒就是接待基督,接待基督就是接待上帝。因此因為門
徒的名接待門徒者,不能不得賞賜。 10:40-42
●「接待」:SG 1209,不單只有「款待」或「誠懇招待」的意思,還有「接納他們的信息
」、「聯合」的意思。
◎「那差我來的」,顯然就是指上帝。
●「賞賜」:SG 3408,「工資」、「獎賞」。
◎「給一杯涼水」:是當時待客的一種起碼的熱情與禮貌。也就是不足掛齒,不值得報答的
接待。
●「這小子」:SG 3588+SG 3398,「那小的一個」,泛指「門徒」、「一切跟隨基督的
信徒」。
●「不能不得賞賜」:直譯是「不會失去他的賞賜」。
◎此處是說明一個人如果接納並接待先知,就表示他們認同先知的言論與行動,因此就等同
於有先知的生命(至少生命的某部分認同先知),因此上帝要給這些人先知的工資,接待
義人也是如此,門徒看起來遠不如先知和義人,但因為耶穌門徒的身分接待門徒,也不能
不被上帝認可、並給予獎賞。這表示上帝非常看重耶穌門徒的身分。
(二)耶穌講完這些對門徒的訓誨,就往各城去傳道、教訓人。 11:1
●「各」城:SG 4172+SG 846,「他們的城市」。
●「傳道」:SG 2784,「正式公告」、「宣講」。
●「教訓」:SG 1321,「教導」、「指示」。
◎看起來耶穌一面派遣門徒去實習宣講,一面自己也出去傳道,與門徒做一樣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