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拉基書 3章5節 到 3章5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四、耶和華來時,也必施行審判。 3:5 
      ●「臨近」、「審判」、「作見證」:都是法庭用語。
      ●「速速作見證」:原意是「成為迅速的見證人」,「迅速」也有「有
                        技巧」、「專家」的意思。
      ●「虧負人之工價的」:少付或延遲不發工資的。
      ◎行邪術  出 22:18 、犯姦淫   出 22:19 、起假誓的 利 19:12 、
        虧負人之工價的  利 19:13 、欺壓寡婦孤兒的 出 22:22 、
        屈枉寄居的 出 22:21 、和不敬畏我的 出 22:28 。其中「不敬畏我
        的」,不是一項特別的罪,而是總結上面所列的罪,都是「不敬畏上
        帝」的表現。
      ◎對整體如果是熬煉、煉淨,那對渣滓來說就是審判與毀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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