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切求的寡婦 18:1-8
(一)比喻的目標:要人常常禱告、不灰心。 18:1
●「設」一個比喻:SG 3004,「說」、「表述」。
●「要人」:SG 1163,「合宜」、「妥當」、「理當」。
●「常常」禱告:SG 3842,「經常」、「總是」。
◎七十士譯本的便西拉智訓35:14-17 記載「法官必須照顧且公義地對待
孤兒寡婦才能避免上帝的審判」。
(二)城裡的審判官是「不懼怕神、不尊重人」的。城裡的一個寡婦卻「常求
這官幫忙伸冤」。 18:2-3
●「官」:SG 2923,「法官」、「斷定是非的人」。
●「某城裡有一個官」:直譯是「有一個審判官在某城裡」。
●「對頭」:SG 476,「打官司的對頭」、「仇敵」。
●「伸冤」:SG 1556,指「執行公義」、「保護某人不受另外的人之傷
害」。
◎當時的寡婦往往孤立無助,受人欺壓,特別須要社會救濟。
(三)結果:官先不准,後來因為難忍寡婦的煩擾與纏磨,就替寡婦伸冤了。
18:4-5
●「不准」:SG 3756+SG 2309,「不願意」,且原文的時態是「不完
成式」,顯示這官「繼續的拒絕」、「繼續的不允許」。
●「只因」:SG 1223+SG 1065,是一個強烈的語助詞,表達內心強烈
的感觸。
●「這寡婦煩擾我」:直譯是「這寡婦把麻煩加給我」。
●「纏磨」:SG 5299,「使難過」、「拖垮」的意思。
(四)結論:不義的官都會因為煩擾而替人伸冤,公義的上帝豈能不替人伸
冤? 18:6-8
●「伸冤」:SG 1557,「報復」、「懲罰」。與 18:3 的「伸冤」用
字不同。
●晝夜「呼籲」他:SG 994,「呼叫」、「吶喊」。原文用分詞形態
,表示是「正在晝夜呼籲他」。
● 18:7 「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比較好的翻譯是「難道上帝會耽誤
他們嗎」?
◎這裡的特別暗示上帝的忍耐不伸冤,實在是因為選民的好處,而上帝不
同於那個不義的官,終究會幫選民伸冤,因此基督徒應該不灰心繼續禱
告。
◎許多人把上帝等同於那個不義的法官,希望靠「磨」、「煩」來讓上帝
「就範」,這應該是嚴重誤解這個比喻的意義。
(五)挑戰:基督來時,可以遇到有信心的人嗎? 18:8
●人子「來」:SG 2064,「來臨」,原文是過去式,並非指着耶穌再來
,而是指耶穌第一次來。
●「信德」:SG 4102,「信心」、「信仰」、「忠貞」。
◎此處耶穌暗示問題不在上帝是否願意為人伸冤,而是到底有沒有人有信
心還希望上帝幫他伸冤?這裏也暗示耶穌與終極伸冤者的關係,此處的
上下文顯示「人子來」,等同於「上帝來伸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