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浪子的比喻 15:11-32
1.主角:一個父親和兩個兒子。 15:11
2.小兒子向父親要求分家產,之後就離開父親到遠方去了。 15:12-13
◎依照猶太律法的規定,兄長可以比弟弟多分一分財產,所以弟弟
應該可以有產業的三分之一,可參考 申 21:17 。另外根據律法
,小兒子也沒有資格叫父親現在分財產。當時有兩種繼承產業之
方法:一是死後遺產,二是生前脫產但有享受財產利益之權。因
此父親在此時分財產在當時是很不尋常的事。
3.小兒子離開父親後的生活:任意放蕩、浪費貲財,直到耗盡一切所有的
。 15:13-14
●「浪費」:SG 1287,是「分散」的意思。
●「資財」:SG 3776,「產業」、「財富」。與 15:12 的「應得的
『家業』」同一個字。
●「放蕩」:意思是指「無可救藥,不能節省,喜歡花錢」。
●「任意放蕩」:SG 811,「浪費揮霍地」,指「放蕩不羈的生活方
式」,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有破釜沈舟的意思,亦即小兒子不
打算回來了。
4.小兒子耗盡財富時,正好遇到當地的飢荒,於是去做低賤的放豬工作,
遭遇比豬還不如。 15:14-16
●「窮苦」:SG 5302,「晚了」、「入不敷出」、「缺少」。
●「窮苦起來」:SG 757+SG 5302,「開始缺少」。
●「投靠」:SG 2853,「緊密結合」、「聯合」,此處有「受雇於
人」的意思。
●「一個人」:原文是「公民中的一個人」,亦即小兒子投靠的人具有
羅馬公民身份。
●「放豬」:在當時是最低賤的行業,而猶太人又禁止吃豬肉,因此對
猶太人而言,這更是一種污穢墮落的工作(可以參考
利 11:7 )。
●「豆莢」:SG 2769,「角豆莢」。中東和地中海盆地常見的一種常
青樹所結的種子,多供家畜食用。
◎由小兒子從事放豬的工作看來,小兒子離開父親是到非猶太人的地區
去。他放棄了自己的家,甚至離開本國和本族(也有可能包含自己傳
統的信仰)。耶穌等於是用這個小兒子的處境來描述罪人與稅吏的處
境,他們的環境壞到已經無從考慮宗教上的潔淨與敬虔,甚至比外邦
人還污穢。
5.轉捩點是當小兒子想到父親的豐富,決定向父親認錯並且願意以雇工
的身份回到父親身邊。 15:17-20
●「他醒悟過來」:直譯應為「但當他回復自我」。似乎表示他離開
家時也同時拋棄了自我,而這時才找回自我。
●有「多少」雇工:SG 4214,「何等多」,意思是「很多」的意思。
表示他父親是個富有的人。
●「口糧」:SG 740,「麵包」、「食物」。
●「口糧有餘」:「被餅所圍繞著」,「口糧過剩」的意思。
◎「雇工」:SG 3407,「日計的短工」,是僕人中地位最低的一種,
可以在一天之中隨時被免職,根本不算屬於這個家庭。而
一般僕人多少還算是家庭中的一份子。
6.父親卻接納失喪的小兒子之回頭,仍願意當他是兒子,並要僕人殺牛
犢慶祝,因為他認為小兒子是失而復得、死而復活的。 15:20-24
●「動了慈心」:SG 4697,「同情」、「憐憫」。
●「袍子」:SG 4749,指「精緻大方,長度到腳的外袍」。
●「上好的袍子」:原文意義是「最好、最有價值的袍子」。
●「鞋」:原意是「穿在底下的」,亦即是指「鞋子」。鞋子和戒指
在當時都有特殊意義,穿戴這兩樣的人是屬於「自由人」
,當時的奴僕都是打赤腳的。
●「肥牛犢」:意思是「用麥養肥的牛犢」。這種牛犢是為了喜慶時
食用而特別飼養的。
◎父親在相離還遠的時候就看到小兒子,還飛奔過去與他連連親嘴。
顯然父親是常常依門等待兒子的歸來。一方面父親的年紀可能也有
一把了,跑步過去應該是很不尋常的動作,而這時小兒子的裝扮和
衣著可能也很污穢,願意與他連連親嘴是一件很不尋常的事。充分
表達了父親的愛。
◎事實上在當時的社會中,沒有人會覺得這個小兒子不是罪有應得、
自作自受,甚至他最後決定要回父親家,也是充滿了經濟的算計。
但這父親顯然不是這樣看,也顯出上帝是怎樣看這些犯罪又想悔改
的人。
◎ 15:21 小兒子沒有照 15:18-19 的計劃說出「把我當作一個雇工
吧」,應該是因為 15:20
7.大兒子聽見歡樂的聲音,問明事情的真相就生氣,認為自己遵命行事
並沒有換得父親的賞賜,而墮落的小兒子作惡多端卻得父親的歡心。
15:25-30
●「作樂」:SG 4858,「音樂的聲音」。
●「僕人」:SG 3816,「童僕」。
●「問」:SG 4441,時態是不完成式,顯示大兒子是「一再重複的
問」,顯示態度的迫切。
●「無災無病」:SG 5198,意思是「身體健康」。
●「勸他」:SG 3870,「敦促」、「勉勵」,其不完成時態顯示這
是「繼續不斷的勸告他」。
●我「服事」你這多年:SG 1398,「身為奴隸」、「侍奉」,這字
是由「奴僕」變化而來,意思是表明大兒子
認為他在家中像奴隸一樣的工作。
●「違背」:SG 3928,「忽略」或「疏忽」,另外原文的時態顯示
他是「一次都沒有違背」。
◎ 15:30 中大兒子稱呼小兒子為「你這個兒子」,而不是「我的兄弟
」,顯出他根本不承認小兒子是家庭成員。
◎依當時的慣例,若大兒子不參加父親的筵席,會遭受嚴厲的對待,
但是父親卻主動出來他,與主動去迎接小兒子回來相同,可見父親
的關愛和柔和謙卑。
◎新約中的僕人有底下幾種:
(1)doulos SG 1401--奴僕(奴隸)。
(2)diakonos SG 1249--僕役、助手(不是奴隸)。
(3)pais SG 3816--童僕。
(4)ergates SG 2040--僱工、勞工。
(5)misthios SG 3407--僱工、以日計薪的零工。
8.父親勸告大兒子,他的努力並沒有白費,本來父親所有的都是聽命的大
兒子的(大兒子還誤會父親是吝惜)。而這小兒子是失而復得的,因此
應當歡喜快樂。 15:31-32
●「兒啊!你」:這幾個字有強調的作用,意思是要大兒子思考自己的
處境。
◎父親沒有對大兒子的正直和忠心做任何評論,反而強調他和大兒子之
間的親密關係。而父親眼中,大兒子可以擁有他所有的一切,而大兒
子卻認為父親是個刻薄寡恩的主人,要他用刻苦的工作才能換取其歡
心。似乎父子之情在大兒子的心中是蕩然無存的。我們的信仰是不是
也會墮落成把上帝當成是一個嚴厲的主人,而非是愛我們的父親?
◎許多解經家認為此段的標題應該訂為「父愛的比喻」而不是「浪子的
比喻」,理由是因為重點是表達上帝接納罪人的愛,而不是浪子的悔
改。
◎失羊、失錢和浪子的比喻都是為了回應 15:1-2 中自義的法利賽人
對耶穌的質疑,說明上帝對人的心意不是幸災樂禍,也不是樂意與罪
人隔絕,而是有如失羊的牧人、失錢的婦人以及失去兒子的慈父一樣
,殷切的尋找,盼望失喪的人快回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