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耶穌引起分裂 12:49-53
○ 太 10:34-36
1.耶穌來如同把火投在地上,如果因此燒起來,也是耶穌的心意。 12:49
●「火」:SG 4442,「火」,可能是指「神的審判」 賽 4 賽 5
賽 66:15-16 耶 21:12 43:12 結 5:4 15:7 。
●「不也是我所願意....」:直譯是「我何等願意這火已經燒著了」。
2.耶穌知道自己還有應當受的洗(十字架),內心十分焦急。 12:50
●「迫切」:SG 4912,「焦急」、「擠壓」。
◎「當受的洗」:顯然是指十字架的死。
3.耶穌來將帶來紛爭(因為對真理認知不同產生的)。 12:51-53
●「太平」:SG 1515,「和平」、「和諧」。
●「紛爭」 12:51 :SG 1267,「分裂」、「不和」,聖經中僅出
現於此。
●「紛爭」 12:52 :SG 1266,「分裂」、「分歧」、「決裂」,
原文時態是「被動完成式」。
●「相爭」:SG 1909,「反對」、「敵對」。
◎當真理來到世間時,有人接受有人不接受,因此自然就產生對立。
關鍵性的真理出現,在人世間引起爆炸性的影響,有如野火燎原。
而耶穌心中迫切的渴望達到上帝交付的替贖使命,似乎也表明了這
使命在耶穌心中也有爆炸性的影響力。
◎ 12:52-53 是說明即使是小、最融洽的家庭中,也會因為耶穌的來
臨帶來分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