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4章22節 到 4章26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3.官長獻贖罪祭之禮儀  4:22-26 
            ●「官長」:SH 5387,「首領」、「領導者」。
            ●「公山羊」:原文是SH 8163+SH 5795+SH 2145。「雄性
                          多毛的山羊」,可能是指一種特殊品種山羊。
            ◎大祭司與全會眾犯罪的贖罪祭是宰殺於會幕門口 4:14-15 ,
              官長與百姓的贖罪祭是宰殺於宰燔祭牲的地方(祭壇北邊)
               4:24,29 。且前者必須大祭司執行贖罪祭 4:5,16 ,後者
              只要一般祭司就可以執行 4: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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