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6章14節 到 26章1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二)不遵守上帝的命令,上帝就降禍  26:14-39 
          ◎本段的災禍:戰敗、土地沒有出產、野獸為害人民、瘟疫、
            癆病等、饑荒、易子而食。這些刑罰在以色列人歷史上屢見不
            鮮,為離棄神的教訓招來的後果。
          1.第一層次的背叛與後果    26:14-17 
            ●「不遵行我的誡命」:原文是「不遵行我的這一切誡命」。
            ●「厭棄」我的律例:SH 3988,「拒絕」、「鄙視」。
            ●「厭惡」我的典章:SH 1602,「痛恨」、「憎惡」。
            ●「厭惡我的典章」:原文是「『你們若』厭惡我的典章」。
            ●「驚惶」:SH 928,「驚慌」、「突如其來的恐懼或毀滅」。
            ●「眼目乾癟」:原文是「眼睛結束」,實際的意義應該是「失明
                            」。
            ●「精神消耗」:「生命憔悴」。
            ●「癆病」:SH 7829,「肺結核」、「一種損耗性的肺病」。
            ●「熱病」:SH 6920,「發燒」。
            ● 26:16 原文比較接近是「我必命定驚惶,就是癆病和熱病,臨
              到你們,叫你們眼目失明、精神消耗」。
            ◎這個懲罰內容是生病,被恨惡的人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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