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1章14節 到 1章1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4.獻鳥為燔祭  1:14-17 
            ●「揪」下頭來:字義是「擰下」、「扯下」,該字僅出現在
                             利 1:15  5:8 。
            ●「嗉子」:SH 4760,「嗉囊(砂囊)」、「消化道」。
            ●「髒物」:SH 5133,此字原意不明,Targum說這是「髒物」,
                        七十士譯本與武加大譯本都作「羽毛」、「翎毛」。
            ◎雖然當中談論許多獻祭的細節只能經手祭司,可是所有以色列
              人都必須瞭解關於獻祭的事情。
            ◎鳥為祭物時,並不限制公母,可能公母鳥的區分不易,經濟效
              益也沒有那麼大的差異。
            ◎後來為了獻祭的緣故,某些以色列人的確是有「豢養鴿子」的
              習慣。
            ◎與牛羊為祭物相比,祭司要負擔鳥的宰殺、清潔與分切的工作
              。理由可能是鳥的體積較小,比較難以處理得當。
            ◎以鳥當祭物是為了照顧貧窮的人。他們雖然可能擁有牲畜,但無
              力獻作祭物。他們不但可用鳥來代替,且不限公鳥,也沒有規
              定必須無殘疾。從中可以看出神的慈愛和憐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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