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 21章1節 到 21章42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八、利未人的城邑  21:1-42代上 6:54-81民 35:1-8 記載上帝命令要把城邑分給利未人。
      ◎利未人的城邑分佈在每一個支派的所在地,這些城邑可以看成是以色列
        人對上帝的奉獻。這樣似乎也顯示出每個神的子民都應該要參與對神的
        奉獻。
      ◎ 書 21 記述的是分給利未人的城邑和郊野。利未人在迦南地的產業共計
        48座美好的城邑,和城邑的郊野。它們不是彙集一處的,乃是散佈於12
        支派當中,其意義是十分明顯的:他們散居全地,好把示羅(會幕所在)
        之影響力滲入民間,使他們不忘進會幕焚香和祈禱。隨著時間的過去,
        利未人在地上增多起來,而他們對整個以色列族的影響力也隨著增大。
        利未人還有一個特別的任務,就是把神的律法教導百姓,使雅各家不忘記
        神的審判,使以色列不背棄神的律法,也提醒他們焚香及獻祭。他們教導
        百姓分辨潔與不潔之物,遇有糾紛時為他們作判斷,他們就是萬軍之耶
        和華的使者( 申 33:10 )。可見散居之利未人就像防腐劑一樣,為以
        色列人在迦南地的信仰得以延續下去。
    (一)利未人來示羅要求分得城邑,以色列人就分了城邑給利未人 21:1-3 
          ●城邑的「郊野」:原文是「共用土地」、「空地」的意思。
                             民 35:4-5 記載這郊野的範圍,1000肘大約是
                            445公尺。
          ◎ 21:1-3 顯示利未人一要求,以色列人就順從交出城邑。

    (二)利未人分地的概況  21:4-7 
          ●「哥轄」:字義是「集會」,是利未的第二個兒子。出埃及的時候
                      ,他們負責抬約櫃和會幕的傢俱(
                       民 3:29-31  4:15-20  7:9 )。
          ◎哥轄的子孫主要是分到中央山地的城邑。亞倫(祭司家族)是哥轄
            族。
          ◎ 21:4 說明的是祭司家族由南國猶大管轄的地區得到十三座城。
             21:5 則是說明非祭司的哥轄族人得到十座城(位於南國猶大
            管轄區之外)。
          ●「革順」:字義是「流亡」,是利未的長子。出埃及的時候,負責
                      抬會幕的帳幕和遮蓋物( 民 3:25-26  4:24-26 )。
          ◎革順的子孫主要是分到北部加利利和巴珊一帶的城邑。
          ●「米拉利」:字義是「苦味」,是利未的第三個兒子。出埃及的時
                        候,負責看守會幕,並負責搬運其支柱等器具(
                         民 1:47-53  3:33-37  4:29-33 )。
          ◎米拉利的子孫主要是分到約但河東和西布倫(位於加利利附近)境
            內的城邑。
          ◎此處每個家族分到的城邑數量不同,聖經中沒有記載每個家族的人
            數,不過這些城邑應該是按照人數來分配的。
          ◎在 21:3-8 約書亞就在各個支派中分配城邑給利未的四個家族(三個
            宗族)。
            a. 哥轄(利未第二個兒子)的子孫: 
               a1. 祭司一系 (哥轄族之一, 亞倫的後裔): 
                   從猶大、西緬和便雅憫支派得13座城邑 ( 21:4 )。
               a2. 哥轄其餘的子孫: 
                   從以法蓮、但和瑪拿西半個支派得10座城邑 ( 21:5 )。
            b. 革順(利未第一個兒子)的子孫: 
               從以薩迦、亞設、拿弗他利和瑪拿西半個支派得13座城邑 
               ( 21:6 )。
            c. 米拉利(利未第三個兒子)的子孫: 
               從流便、迦得和西布倫得12座城邑 ( 21:7 )。

    (三)哥轄宗族亞倫的子孫(祭司們)所分得土地  21:8-19 
          ◎此處的城邑都在 書 15書 18 記載。
          ◎ 21:12 記載希伯崙是比較特殊的,因為摩西也應許把希伯崙給
            迦勒 14:6-14 ,所以把城和郊野給利未人,但是田地和村莊給
            迦勒。
          ●「伯示麥」:這鎮位於薩非拉東北部,梭烈谷的非利士邊界上,
                        按考證是魯梅雷遺址。遺址的挖掘證明從中銅器時
                        代第一期到羅馬時期,伯示麥這個地方幾乎不斷有
                        人居住。 撒上 6:9-15 約櫃被擄的事件中曾記載「
                        伯示麥」這個地名。

    (四)哥轄宗族非亞倫的子孫(不是祭司)所分得土地  21:20-26  
          ●「基色」:遺址在蘭萊(Ramleh)東南8公里之哲色遺址。
          ●「迦特臨門」:Gath Rimmon。這名字引起困難,它曾出現在但人
                          分得的城邑當中。可能是阿布澤通遺址(Tell Abu 
                          Zeitun)/哲裡舍遺址(Tell Jerishe)。兩個遺
                          址都在今日的特拉維夫附近,距離地中海不超過3
                          公里,並且很接近雅康河。可能兩地都是這城的遺
                          址。因為古人常常在放棄某個城之後,在附近另建
                          同名的新城。

    (五)革順子孫所得的城邑 21:27-33 

    (六)米拉利子孫所得的城邑 21:34-40 
          ●「希實本」:原為亞摩利人的要邑( 民 21:26 )。 民 32:37書 13:15-17 都說此城屬流便支派,但在這裡已
                        經轉屬迦得支派。

    (七)結語:利未人總共獲得四十八座城  21:41-42 
          ●「四十八座」:猶大和西緬支派給了9座,拿弗他利3座,其餘9個支
                          派各4座。總共四十八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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