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19章17節 到 19章42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三)耶穌被釘及被埋葬  19:17-42太 27:32-61  可 15:21-47  路 23:26-56 
          1.耶穌背自己的十字架到髑髏地上被釘十字架,同釘的有兩人,耶穌被釘
            在中間。  19:17-18 
            ◎依照羅馬慣例,囚犯行刑前由一百夫長領著遊街示眾,以警效尤。
            ◎通常犯人要親自背負十字架的橫樑往刑場, 太 27:32 顯示後來是由
              古利奈人西門替耶穌背負。這很可能是因為耶穌經過嚴厲的鞭打,導
              致無法背負沈重的十字架到刑場。
            ●「各各他」:正如羅馬政府一般的刑場,位於城鎮之外,該地離耶路
                          撒冷的城牆不遠,位置可能在今天的聖墓教堂附近。「
                          各各他」是亞蘭文,意思是「髑髏」、「頭骨」,「加
                          略山」意思也接近,是源自拉丁文。

          2.彼拉多用三種文字寫了牌子,表明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是猶太人的王,雖
            然祭司長反對,但是彼拉多仍然堅持。  19:19-22 
            ●「名號」:SG 5102,「公告」,聖經中僅出現在 19:19,20 。
            ◎「希伯來文」:事實上此處是「亞蘭文」,是當時猶太人的文字。「
                            羅馬文」就是指「拉丁文」,羅馬政府的官方文字。
                            「希臘文」是當時的世界語言。
            ◎彼拉多寫耶穌的罪狀是「猶太人的王」,恐怕是諷刺的成分居多,
              而在審訊時他不能堅持耶穌的無辜,卻在這時堅持要使用這讓猶太
              人難堪的語句,但這種惡意的堅持反倒讓耶穌的真實身分被彰顯出
              來。

          3.兵丁將耶穌的衣服分成四份,而抽籤分了耶穌的裡衣,應驗了聖經上
            的話。  19:23-24 
            ●「裡衣」:SG 5509,一種襯衣,從頸部遮蓋到膝蓋或踝骨。一般是
                        用比較名貴的料子作成。兵丁這樣的作為正好應驗了
                         詩 22:18 。
            ●「拈鬮」:「抽籤」之意。
            ◎瓜分死刑犯的衣服,是執行者的「津貼」、「小費」,因此可以看出
              是四個兵丁來執行十字架死刑。
            ◎此處的記載引用了七十士譯本的 詩 22:18 。

          4.耶穌把他的母親交托給使徒約翰,約翰就把耶穌的母親接到家裡去。
             19:25-27 
            ●「革羅罷」:SG 2832,字義是「我的交易」。
            ◎此處列出十字架下的四個女性:耶穌的母親、耶穌母親的姊妹、革
              羅罷的妻子馬利亞、抹大拉的馬利亞。
            ◎ 19:26-27 意思應該是約翰就負起了照顧耶穌母親的責任。

          5.耶穌為了應驗聖經的話,喝了酸酒就死了。  19:28-30 
            ●「應驗」:SG 5048,「完成」、「結束」、「應驗」。此字與約
                        翰其他地方的習慣用詞SG 4137不同。
            ●「醋」:SG 3690,指一般人飲用的「酸酒」,是一種廉價的普通
                      飲料。
            ●「成了」:SG 5055,「完成」、「實現」。
            ●將靈魂「交付」:SG 3860,「傳承」、「移交」。
            ●「將靈魂交付神了」:原文沒說明靈魂交給誰,僅是「交出了生命
                                  」。
            ◎耶穌死前最後的一句話居然是「成了」,這真是令人訝異的一件事,
              在耶穌心目中,這個死亡就好像他任務完成的宣告一樣。這死前的一
              句話,更清楚的顯明他對救贖工作的深切體認。

          6.猶太人求彼拉多打斷被釘十字架者的腿,以避免屍首留在十字架上,
            而兵丁驗證耶穌已死,所以不打斷耶穌的腿,這也應驗了聖經的記載
            。這些事作者都親眼見到而能作證。  19:31-37 
            ◎「打斷他們的腿」:因為不能依賴腿來支撐身體重量,很快就會窒
                                息而死,這通常是用鐵鎚來打擊腿部。
            ●「槍」:SG 3057,「長矛」。
            ◎「他們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出自 亞 12:10 。
            ◎「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可能出自 出 12:46  民 9:12  詩 34:20 。
            ◎「血和水流出來」:人死亡時,體內的血和血清(水)分開。也有人
                                說這是直接扎破心囊及心臟本身的結果。
            ◎「看見這事的那人」:應該是指本書的作者約翰。

          7.暗地作門徒的約瑟領走耶穌的身體,尼哥底母帶香料來膏抹耶穌,將耶
            穌葬在一座新墳墓中。  19:38-42 
            ●「亞利馬太」:字義是「高處」。
            ●「約瑟」:字義是「任他增添」。
            ●「一百斤」:SG 3046+SG 1540,「一百羅馬磅」,大約三十三公
                          斤,這是很大的數量,與埋葬王室的人使用的份量一樣。
            ●「細麻布」:SG 3608,「亞麻布」,一般是做成像繃帶一樣的細長
                          布條。
            ◎「新墳墓」:這墓地是約瑟的私人墓地( 太 27:60 )。而這個新墳墓
                          (而非用過的家族墳墓)也讓耶穌的復活記載,僅牽涉耶
                          穌一個人的身體。
            ◎很可能約瑟與尼哥底母私下有聯絡,一個負責法律程序,另一個人負責
              埋葬程序,這樣才能在短時間內處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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