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1章12節 到 1章13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五)接受光,也就是信光之名的人就有權柄作上帝的兒女。 1:12-13 
          ●「接待」他的:SG 2983,應該是「接受」、「領受」。
          ●「信」他名:SG 4100,「相信」、「信賴」、「信靠」。
          ●「名」:在希伯來文中,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本質,特徵和人格,而且按照
                   我們對他的認識或他向我們啟示的程度而定。
          ●「權柄」:SG 1849,「權利」、「能力」。
          ●「血氣」:SG 129,「血」、「血統(血脈)」。
          ●「情慾」生的:SG 2307+SG 4561,「肉體的意願」、「血肉之體
                          的意向」。
          ●「人意」生的:SG 2307+SG 435,「丈夫的意願」、「男人的意
                          向」。                     
          ●「不是....生的」:不包含任何人的因素,也不在人的能力範圍內,
                              不是出於情慾,也不是因為人的意願而生。
          ◎此處清晰的描述「作上帝兒女」這件事情,是來自接受耶穌與信耶穌
            ,與人的因素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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