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 21章1節 到 21章6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六)約伯的第三次回覆  21:1-21:34 
          ◎這是約伯唯一把說話的對象限定在自己的朋友身上,沒有變成獨白
            或者變成一篇對神的禱告。整個形式很像正式的辯論,約伯專心推
            翻朋友們的立論。
          1.約伯要求朋友聽他說話,不管他說話之後朋友反應如何,他一定要
            說,因為他想到現世報應並不公平,就驚慌害怕。 21:1-6 
            ●「寬容」:「赦免」、「忍受」的意思,這裡應該是取「忍受」
                        的意義。
            ●「訴冤」:「訴苦」的意思。
            ●「我豈是向人訴冤?為何不焦急呢?」:意思是「我因為是向神
                                                  訴苦,所以無需保留,
                                                  不免顯得焦急」。
            ●「你們要看著我」:原文是「命令句」,意思是約伯要朋友轉過
                                頭來仔細看他焦急訴苦的樣子,然後為約伯
                                的遭遇覺得驚奇而緘默不再發言(用手摀口)
                                。
            ◎約伯在此要求朋友們重新注意約伯的現況,不要只陷入言詞的辯
              論中。約伯認為自己目前的言論焦急,是因為他正在向神訴苦,
              而他的苦難,值得朋友驚訝而緘默,就像當初他們看到他的反應
              一樣。而約伯每次想到自己的遭遇與人世間惡人的狀況,就驚慌
              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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