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 18章18節 到 18章23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七)先知的敵人再次謀害耶利米,耶利米痛責這些人是恩將仇報,求上帝為
          他伸冤。  18:18-23 
          ◎此處是耶利米第五次的表白, 也是第二次提到陷害他的陰謀. 第一次
            的陰謀是要害他的性命( 11:18-23 ), 這一次則是要對付他的名聲。
          ●「來吧」:「走」、「來」、「行動」的命令式。
          ●「設計謀害耶利米」:原文是「籌劃計謀在耶利米上」。
          ●「理會」他的一切話,「理會」我:「留心」、「注意」。
          ◎ 18:18 提到「祭司講律法」,「智慧人設謀略」,「先知說預言」
            是舊約時代神對人說話的三個管道。見 耶 8:8-10  結 7:26 。
          ◎ 18:18 的意思是「少了一個講難聽話的耶利米,我們的信仰生活
            還是會繼續下去,所以我們可以毀謗除掉耶利米」。我們是否想過
            我們身邊講難聽話的人,其實是神的使者,不是我們的對頭?
          ●「與我爭競之人」:「競爭者」、「對手」、「敵人」。
          ●「挖坑」:捕捉大型野獸用的陷阱。
          ●「性命」:「靈魂」、「生命」、「人」。
          ●「代求」:原文是「說好話」。
          ●「哀聲」:「悲痛的哭喊」。
          ●「塗抹」:將神的舉動連於記錄(記罪之冊或生命冊)的「錄下」
                      或「塗抹」可參 出 32:32,33  詩 51:1  69:28 。
          ◎由這一段耶利米要求的報應可以看出耶利米真的是氣到極點。我們
            是不需要過度指責先知沒有愛心,有時候我們很生氣時也會一樣的
            失去理性,況且遇到恩將仇報的事情,任誰都會憤怒不已的。
          ◎ 18:23 這裡我們看到耶利米甚至求神不要在心平氣和時懲罰他們, 
            而是要在發怒時!這和這位先知前面曾流淚懇求神饒恕百姓感覺是
            非常大的反差。而且更有意思的是, 耶利米不是求神讓神按照耶和
            華自己的意思來施行審判, 他還在此時「指明」要神怎樣刑罰百姓
            , 這樣的表白好像有點破壞我們對神先知的形象, 但仔細想想, 這
            也是我們個人信仰起伏的實況描述。 
          ◎非常有意思的事情是,這一次也和 17:12-18 一樣完全沒有從耶和
            華而來的答覆。(是否因為神不喜悅這種態度?但神仍任憑或允許
            ?!) 
          ◎舊約有不少咒詛仇敵的話, 在引用時要小心這可能不是可以用來當
            作對待仇敵的根據. 有學者認為耶利米在這裡的烈怒反應雖是出於
            人的本性, 但最好是看為聖經中反面的例證, 因為在此耶和華並沒
            有給予答覆, 而且新約聖經中也有指示基督徒應有的樣式(
             太 5:44  太 6:14-15  羅 12:19  弗 4:32 ),有些學者認為這邊可
            能是耶利米站在神的立場來看罪並代神宣告神的審判, 但這樣會讓
            人誤以為先知有審判人的權柄, 所以也有學者不建議從這種角度來
            解釋。而且聖經忠實記錄先知遭遇背叛的人性反應,似乎也不是不
            對。只是我們也不用把這種情緒性反應當成效法的對象。
重新查詢 專卷研經 耶利米書系列
錯誤回報,請聯繫comm[@]fh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