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書 5章12節 到 5章12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柒、最後的勸勉  5:12-20 
  一、不要發誓,要實話實說。 5:12太 5:33-37 
      ◎這裡雅各應該是重申耶穌在登山寶訓中的教訓。
      ◎「落在審判之下」:原因是因為「起假誓」、「妄稱神的名」。
      ◎當時的人習慣用「發誓」來增加自己話語的可信度,常指天指地或指
        聖殿、指頭來發誓。然而所發的誓言又未必做到。因此耶穌要人直接
        實話實說,不借用自己無法掌握的其他權威來讓別人更加相信自己。
      ◎「實話實說」是通則,「不可以發誓」就應該是耶穌演講時用以加深
        聽眾記憶的誇飾法。耶穌自己起誓( 太 26:63-64 ),
        保羅也起誓( 羅 1:9 ),由此可知「不可起誓」是耶穌用誇飾
        法來表達,重點是期待基督徒有誠實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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