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上帝命令以賽亞用兒子的名字當預兆,說明亞蘭和以色列將會亡於亞述
。 8:1-4
●大「牌」:「桌子」、「刻寫版」。
●「筆」:「雕刻工具」、「尖筆」、「鐵筆」。這個字的原文除了此
處,只出現於 出 32:4 ,用在金牛犢的製造。這個字應該
是某種鑽頭與刻刀。
●「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罷斯」:字義是「擄掠速臨」、「搶奪快
到」。
●「誠實的」:應翻譯成「可靠的」較佳。
●「見證人」:當時規定需要兩個以上的人作為見證人 申 17:6 19:15
,由於有見證人,所以這份文件就是有效的法律文件。
●祭司「烏利亞」:亞哈斯王時代的祭司 王下 16:10-16 。字義是「耶
和華是我的亮光」。
●「耶比利家」:字義是「耶和華賜福」。
●「撒迦利亞」:並非是「撒迦利亞書」的作者。字義是「耶和華記念
」。 王下 18:2 代下 29:1 提到希西家的外祖父也叫
「撒迦利亞」,我們不確定此處的見證人是不是他。
●「女先知」:這個詞不是一般用來指「先知妻子」。但是這次先知的
妻子參與了上帝的啟示,所以以賽亞稱呼為「女先知」
。
●「這小孩子不曉得」:與 7:16 對「以馬內利」的描述用詞一樣。
●「叫父叫母」:大約七個月到兩歲之間,小孩會開始講話,通常由稱
呼父母開始講起。
●「大馬士革的財寶和撒馬利亞的擄物」:大馬色的財物於西元前七三
二年淪陷時被搶走,至於撒
瑪利亞被洗劫的日期就難以
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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