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 5章8節 到 5章25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2.上帝的百姓因為厭棄上帝的訓誨與命令,就被上帝攻擊、處罰。
              5:8-25 
            ◎此段以賽亞用六個「禍哉」來陳明以色列人的敗壞。 賽 5:8-12賽 5:18-23 來說明審判的原因(控罪原由),之後 賽 5:13-17賽 5:24-30 描述審判。下面分述六項控罪:
              第一項控罪:抨擊貪婪自私->破壞律法且自圖私利的人 
                           ( 賽 5:8-10  )
              第二項控罪:抨擊飲酒作樂->自顧享受且不顧念神作為的人 
                           ( 賽 5:11-12 )
              第三項控罪:抨擊譏笑神的話->不肯悔改且態度驕傲的人  
                           ( 賽 5:18-19 )
              第四項控罪:抨擊善惡不分->顛倒是非真理並道德混亂的人  
                           ( 賽 5:20 )
              第五項控罪:抨擊愚昧自大->自以為有智慧(自欺)的人  
                           ( 賽 5:21 )(如耶穌時代的法利賽人)
              第六項控罪:抨擊法庭的腐敗->收受賄賂曲解公義的人
                           ( 賽 5:22-23 )
              炒地皮及居華屋(有錢的人)
              沉迷宴樂及不務正業(有閒的人)
              可以顛倒是非及收受賄賂(有權的人)
            ●「禍哉」:這詞是悲調,是喪禮時的哀嗚和嘆息。
            ●「以房接房,以地連地」:原文是「房屋房屋,田地田地」。
            ●「以致不留餘地」:原文是「直到地方的盡頭」。
            ●「只顧自己獨居境內」:原文是「境內只有你們自己獨自居住」。
            ●「三十畝」:原文是「十軛」,意思是十頭牛一天可耕作的範圍。
                          約現在的10英畝。有人估計大約是2000平方公尺。若
                          以此標準,十「tsemed」(20000平方公尺=2公頃)
                          大約是個47.6個國際標準籃球場(420m2=28m*15m)
                          ,或是2.8個國際標準英式足球場(7140m2=105m*68m
                          )大小。
            ◎以上是較為保守的估計,古代的度量衡總有許多不確定性。以動物
              耕田的國家都有類似的面積單位,例如:一「羅馬畝」(jugerum)
              大約是2519~2701平方公分(「jugerum」一字源自於「jugum」,意
              思是「一對牛的牛軛」),現代的一「英畝」(acre)大約是
              4046.8平方公尺(「acre」一字源於古英文「aecer」,意思是「
              田、耕地」,也被認為是一對牛一天所能耕地的大小)。
            ●「三十畝葡萄園只出一罷特酒」:一罷特約為英制 9加侖或40公升。
                                            通常一畝葡萄園至少可釀出100
                                            罷特的酒。
            ●「一賀梅珥穀種只結一伊法糧食」:通常當時有灌溉的田地,會有
                                              一比十的產量。一伊法是一賀
                                              梅珥的十分之一大。
            ◎上帝懲罰這些擴張土地貪得無厭的地主就是「讓他們的房子無人居
              住」,亦即屋主死亡或被擄。而且「獲得的土地卻沒有生產力」,
              一切的擴張都是白費。
            ◎事實上以色列人的土地政策應該會防止人做這樣大量併吞土地的事
               民 27:7-11 。不過事實上摩西時代的土地政策到了此時已經不再
              被執行,併吞土地的事情也不是沒發生過。 王上 21:1-3        
            ●「酒」:當時有數種的酒精飲料。蜂蜜酒、棗椰、葡萄酒與啤酒最
                      普遍。不過還沒有蒸餾酒的技術,因此沒有今日的烈酒。
            ●因酒「發燒」:字義是「燃燒」、「焚燒」,有「狂熱」的意思。
            ●「濃酒」:「發酵的或會使人醉的酒類飲料」。
            ●「筵席」:原文是指「喝酒狂歡的宴會」。  
            ●「顧念」、「留心」:原文雖不相同,不過基本上都是「看」的意
                                  思。
            ●「無知」:原文是「沒有知識」,亦即「不看上帝的作為與工作」
                        所導致的。
            ◎ 5:13 對於追求飲酒作樂而不理會上帝的人,上帝以飢餓乾渴懲罰
              他們。
            ●「卑賤人被壓服、尊貴人降為卑」:原文是「這樣,人就被制伏,
                                              人人降為卑」。
            ●「肥人的荒場」:「養肥待宰之人的廢墟中」。
            ●「被遊行的人吃盡」:「寄居者來吃」、「陌生人來吃」或「遊走
                                   的牲畜來吃」。意思是「外邦人來佔領猶大
                                   人」的土地,或者是「猶大人的土地荒廢,
                                   無主的牲畜來吃草」。
            ◎ 5:14-16 中描述因為人不理會上帝(隱含著人們自高自大)
               5:13 ,導致上帝讓陰間(死亡)將所有人都吞滅,所有人都降卑
              ,只剩下公義的上帝與無人照顧的牲畜。
            ●「虛假」:原文是「空虛、虛妄」。也有人認為原文「shav」和「
                        牛犢」(『showr』)(SH 7794)相近,有可能是誤筆;
                        若照此說法「虛假之細繩」應更正為「牛犢的韁繩」。
                        「虛假」有時候指的是偶像假神( 耶 18:15  拿 2:8 )
                        ,「虛假之細繩」可能跟異教信仰中咒詛敵人用的魔法
                        繩有關。
            ●「罪孽」:原文是「邪惡」、「不公正」,字源是「扭曲」、「變
                        形」(SH 5753)。
            ●「套繩」:「車子的繩索」,這種繩索通常比較粗。
            ●「罪惡」:原文是「罪」、「贖罪祭」。
            ◎如果直接按字面解釋,就是象徵性地把罪惡的傳播比喻為動物拉車,
              作惡的人瘋狂地駕著此車橫衝直撞。
            ●「調濃酒」:在啤酒或葡萄酒中加入香料。
            ●「碎秸」:字義是「粗糠」、「穀殼」。
            ◎ 5:18-19 描述那些不怕上帝,持定罪惡行為的人。他們根本不相
              信上帝能審判,所以勇於要求上帝快點執行祂的計畫。
            ◎ 5:20 描述顛倒是非的人。 5:21 描述自負、自大的人。 5:22 
              講的是喝酒宴樂的人。這三種人可能是同一批人。
            ◎烏西雅王執政時,國勢還算強盛,但這時的以色列人只沈溺於「
              酒精」與「不公義」之中。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在表面的富強
              之下,卻是邪惡的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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