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2章1節 到 2章10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五、十四年後再訪耶路撒冷  2:1-10 
    ◎保羅提過他蒙召之前和之後的生命中,對耶路撒冷教會並無所賴。保羅繼而
      敘述他第二次訪問耶路撒冷的情形,說明使徒也認同保羅的福音。
    (一)時間與同行的人:過了十四年,巴拿巴和提多同行。 2:1 
          ●「提多」:字義是「養育」,此人是保羅帶領信耶穌的 多 1:4 ,後
                      成了保羅的得力助手。
          ◎一般認為這十四年不是「足足十四年」,而是照猶太人的習慣,用「
            包含算法」,亦即包含開始的那一年,又包含結束的那一年,因此總
            共十二年多一點。另「過了十四年」是指「保羅信耶穌」以後,還是
            「第一次訪問耶路撒冷」以後?則無法確定。
          
    (二)原因與目的: 2:2 
          1.奉啟示而去。
            ●「奉啟示」:SG 2596+SG 602,直譯為「照著所啟示的」或「由
                          於啟示」。意思是「照著神心意的顯露」,與
                           徒 15:2 說是受教會差派去的,正是一體的兩面。
          2.把向外邦人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述。
            ●「陳說」:SG 394,「宣告」、「指陳」, 「溝通」、「陳明」。
          3.私下又對有名望的人陳說。
            ●「背地裡」:SG 2398,「私下」的意思。
            ●「有名望的人」:SG 1380,「有影響力」、「被尊稱為」、「有
                              名望」,應該是指下文的「彼得、雅各、約翰」。
            ◎「弟兄」和「有名望的人」應該是兩次不同的會晤,而不是同一群
              人。
          4.恐怕自己的努力是徒勞了。
            ●「惟恐」:SG 4458,「或許」、「以免」。
            ●「徒然」:SG 2756,「虛空的」、「徒勞的」。
            ◎不是怕自己把福音傳錯了(可以參考 2:6 的思想),而是怕自
              己努力要融合猶太與外邦教會的工作白費了(保羅曾辦理捐獻給耶
              路撒冷教會事宜)。
            ◎保羅此處等於是私下先告訴教會領袖他所傳的福音,讓教會領袖了
              解,免得未來有機會在會議中突然被提出,這些領袖沒時間深思而
              被迫短時間內做決定,可能導致錯誤的判斷,造成教會必須分裂。
            ◎我們常常以為保羅是個擇善固執的人,會為了真理戰鬥到底。但此
              處也可以看出他多方希望猶太基督徒、非猶太基督徒雙方可以合一
              。一面希望猶太基督徒接納外邦基督徒不必受割禮守律法,一面希
              望外邦基督徒可以在經濟上幫助猶太基督徒。我們是否也像保羅一
              樣,極力促成合一?
              
    (三)對提多不受割禮的堅持。  2:3-5 
          1.希臘人提多沒有被勉強受割禮。  2:3 
            ●「勉強」:SG 315,「迫使」、「催逼」、「被勉強」,原意是
                        「施壓力於某人」。
            ◎ 2:3 的意思是「提多沒有被勉強要行割禮」。
          2.因為有混進來的假基督徒要偵察保羅一行在基督裡的自由,要叫他們又
            成為律法的奴隸。  2:4 
            ●「偷著引進來」:SG 3920,「暗中引進」、「像偵探一樣的潛入」
                              、「偷溜進來」。
            ●「窺探」:SG 2684,「偵察」、「監視」、「潛伏伺機」,隱含有
                        「消滅對方的意圖」。
            ●「叫....作奴僕」:SG 2615,「使為奴」、「奴役」。聖經中僅
                                出現於 林後 11:20  加 2:4 。
                                
          3.保羅一行人為了真理的緣故,一點也不退讓。 2:5 
            ●「一刻的工夫」:SG 5610,「小時」、「指很短的一段時間」。
            ●「容讓」順服:SG 1502,「讓步」,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容讓「順服」:SG 5292,「服從」、「順服」。
            ◎提多等於是判例,他雖然曾經被耶路撒冷教會施以壓力,希望他受
              割禮,但在保羅一行人的堅持下,教會領袖們也接受提多可以不受
              割禮當基督徒。這樣提多就成為一個例子,證明外邦人不必先變成
              猶太人也可以當基督徒。
            
    (四)有名望之人的反應  2:6-10 
          1.有名望之人沒有在保羅的地位與職分及所傳的福音上加增什麼。 2:6 
            ●「都與我無干」:SG 3762+SG 1473+SG 1308,直譯是「於我並無
                              差別」、「對我沒有差別」。
            ●「至於那些...都與我無干」:整句直譯「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人,無
                                         論他們曾經是怎樣的人,對我而言,
                                         都沒有造成什麼分別」。
            ●神不以「外貌」取人:SG 4383,「臉」、「外表」、「外在的東西
                                  」。
            ●「加增」:SG 4323,「附加」、「增加....給我」,可能指在保羅
                        已有的「福音真理」以及「使徒職分的任命」補充什麼。
            ◎「神不以外貌取人」,雖然我們很容易因為對方的地位、容貌等改變
              我們的態度,這是人的軟弱,但我們應該要常常想到上帝並非如此,
              所以我們當祂子民的,也要常常提醒自己避免這個問題。
            
          2.允諾分工合作,保羅往外邦地方去,其他使徒在猶太地區傳福音。 2:7-9 
            ●「反倒」:SN05121,「方向相反地」。
            ◎「反倒看見了」:顯示這些教會領袖以前沒注意到保羅在外邦人中傳
                              福音的工作,現在了解那是基督的指派與託付。
            ◎原本有人期盼這三位領袖會擁護律法派基督徒的主張,但事實卻出乎
              他們的意料之外,這三位領袖採取了保羅的立場。
            ●「感動」:SN01754,原意是「作工」、「使有力量」、「使成為」。
            ◎領袖們認定保羅的使徒身份,有如彼得的使徒身份。
            ◎ 2:7-8 保羅使用「彼得」而非他常用的「磯法」,引起學者很多討論
              ,比較可能是保羅想到 太 16:17-19 所記載的,「彼得」是被耶穌委
              派的名字。
            ●「知道」:SN01097,「認識」、「透過經驗體會」。
            ●「稱為教會柱石」:原文無「教會」二字。
            ●「稱為」:SN01380,「被當作是」、「被認為」。
            ●「柱石」:SN04769,「柱子」、「棟梁」的古字。
            ●「右手相交之禮」:直譯為「右手之交」,相當於今天雙方彼此握
                                手表示同意。
            ◎ 2:9 「雅各、磯法、約翰」的順序,似乎顯示出當時耶路撒冷教會領
              袖的排名。

          3.他們希望保羅顧念窮人的需要。 2:10 
            ●「記念」:SG 3421,「記住」、「想到」,原文型態是「現在主動」
                        ,有「持續記念」的意思。
            ●「本來熱心去行」:SG 2532+SG 4704,直譯是「一向竭力去做的」。
            ◎顯然當了領袖就是要處理經濟問題,這三位教會領袖在認同保羅的工作
              之餘,也希望保羅一起分擔耶路撒冷教會的經濟問題,可見當時教會的
              經濟問題還頗嚴重。
重新查詢 專卷研經 加拉太書系列
錯誤回報,請聯繫comm[@]fh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