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記 8章31節 到 8章36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五)以斯拉一行順利到達耶路撒冷,交付奉獻之財物後獻祭,又將波斯王的
          諭旨交給相關官員,取得官方的幫助。 8:31-36 
          ●「住了三日」:尼希米回到耶路撒冷也休息了三天 尼 2:11 。
          ●「米利末」:是協助尼希米建造城牆的得力助手。( 尼 3:4,21 )。
          ●「燔祭...贖罪祭」:燔祭是全燒的獻祭,贖罪祭則是部分焚燒,
                               另一部分留給祭司吃。應該是先獻贖罪祭,
                               表示百姓的罪已經處理完畢,向神表達尊敬
                               和回報神恩的燔祭才被悅納。
          ●第四天他們把帶回屬於聖殿的金銀器皿點交給祭司烏利亞的兒子
            米利末,有在幾位「公證人」在場。為何需要公證人,主要日說明
            以斯拉的清白無私和辦事仔細。
          ●辦完移交手續後,接著以斯拉做的事情就是向上帝獻祭。此處獻祭
            也是亞達薛西王的命令。( 7:17 )
          ●獻祭後將亞達薛西的那份諭旨交給總督和省長,其目的是今後將得到
            波斯官員的資助,未來聖殿所需要的物資都可以從他們那裡得到供應。
          ●「總督」:相當於省長的官階。
          ●「王所派的總督」:此處為眾數。
          ●「河西的省長」:則為單數。
          ◎因為眾人的禱告和以斯拉敬虔的領導,路經一千四百多公里,每天
            平均要走路十四公里,四個月後他們才平安返抵耶路撒冷( 7:9 )。
            然而這段長長的旅程並未有太多的記載,因為上帝的保護他們不受
            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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