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盟約的條款 34:12-17
●「柱像」:原來是迦南人祭壇旁的柱子,代表男性性器官。
●「木偶」:迦南人立木柱於祭壇旁,象徵巴力神之妻「亞舍拉
」。簡單地說,就是迦南人的主要神祉之一,一直
到王國時代後期,這個神仍被以色列人膜拜,在
王下 21:7 提到這神像一直被立在邱壇上,甚至
在耶路撒冷的聖殿中。也有銘文指出人把她視為耶
和華的配偶。
●「忌邪」:SH 7067這個字只用於神,且僅出現六次(
20:5 34:14 申 4:24 5:9 6:15 )在舊約聖經內 。
這個字並不是指人類那種嫉妒或小心眼或猜疑之類
的卑劣情緒,而是專指有人或物企圖奪去我們愛神
之心時神的感受。這個字的字源是「面色轉紅」之
意,是神的本性之一。有學者認為翻譯為「熱忱」
可能更為貼切。這個字也顯示上帝對人的敬拜之強
烈感受,令人震撼。
●「忌邪者」:原文也是SH 7067。同前面的「忌邪的」神。
●「行邪淫」:SH 2181,「姦淫」、「作妓女」。此處主要是指
宗教上的淫亂(不忠)。
◎迦南的宗教中,巴力是雨水與農作物的神,巴力的配偶是亞納,亞
納是性、愛、繁殖與戰爭的女神。亞斯她錄也是女神,常常被當成
是巴力的配偶(地方宗教中這種混淆很常見)。
每年的雨季就是巴力戰勝大水與海洋帶來的雨水,每年乾季就是巴
力被摩特(死與乾旱之神)殺害。而巴力的配偶亞納把摩特打敗之
後,巴力又復活,重新帶給大地雨水。
迦南人認為秋季的雨量與春季的作物發芽,都是因為巴力與其配偶
性交所帶來的繁殖力量。當然,牲畜的多產、田園豐收也都跟這種
繁殖的力量有關。所以為了促進巴力與其配偶繁殖的力量,迦南神
廟中的神妓要與許多的男性發生性交。而整個巴力崇拜的祭典過程
,「性」也是重要的一環。因此此處的「行邪淫」,是一語雙關。
◎ 34:15 說明不可與迦南地原住民立約的原因,怕以色列人去敬拜
迦南地的神。此處的「吃祭物」,跟我們今日吃「祭拜過的肉或
罐頭」意義不太一樣。當日「吃祭物」就是「參與崇拜儀式」。
像以色列的律法,規定平安祭的祭肉必須當天吃完,這類的
祭肉,沒有長期保存的可能,就是當場人神共享吃完。如果是迦
南的生殖祭典,酒醉飯飽之餘,還有性交儀式,更令上帝憎惡。
◎ 34:16 提到和迦南人通婚也在禁止之列。
◎ 34:11-16 這段是 23:20-33 宣告神的應許和告誡描寫遵守契
約所蒙之福的較短版本。兩者相比較,這邊的重點是放在告誡上。
在出埃及記的這個段落並沒有禁止以色列人和所有其他民族通婚,
只有針對迦南地的女子,禁止以色列男人和當地的女人結婚,至
於以色列人與遙遠地區的人通婚或者女子嫁給外人都沒有特別聲
明必須禁止。
◎ 34:17 說「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 20:4 的第二誡本來是「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
底下、水中的百物」。所以顯然這是因為剛剛發生金牛犢事件,
所以才特別強調「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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