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 29章29節 到 29章3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5.祭司就職期間的儀式  29:29-37 
            ◎必須穿大祭司的聖袍七天、其他祭司一起吃第二隻公綿羊的
              肉、潔淨壇七天。
            ◎ 29:29-30  提到亞倫的大祭司衣冠要世代相傳,就職七日中
              要穿上( 29:35 )。 利 16:4,23,24 也提到這套衣冠一年只
              穿戴一次。
            ●「承接聖職」:原文是「充滿他們的手」。
            ●煮在「聖處」:一般認為是指「會幕的院子」。
            ●「贖罪之物」:「遮蓋之物」、「贖回之物」。
            ●「外人」不可吃:原文是「陌生人」,實際的意義應該是指
                              「非祭司家族的人」。
            ◎ 29:31-34 顯示這是一種平安祭,如果祭物沒吃完就不可再
              吃。此處的理由是「因為這是聖物」,但實際上也有衛生上
              的好處。
            ◎「潔淨壇」:原文是「為它(壇)行潔淨禮」,一般認為這
                          是因為壇是人手所造,沾染了污穢。可參考:
                           20:24-25 。
            ●「成為至聖」:連續兩個「神聖」「神聖(SH 6944)」,表
                            示「最神聖」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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