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 6章1節 到 6章4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二)兒子和父母 ( 6:1-4 )
          1.兒女的守則:  6:1-3 
            (1)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6:1 
               ●「理所當然」:指那因公義的要求而不得不做的事。
            (2)要孝敬父母(可以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
               的誡命。  6:2-3 
               ●「孝敬」:原文是「尊敬」的意思。
               ●「帶應許」:指十誡中的第五誡( 出 20:12 )。
          2.父母的守則:  6:4 
            (1)不要惹兒女的氣。
               ●「惹氣」:激怒,原文時態有習慣性激怒的意思。
            (2)照著主的教訓與警戒,養育他們。
               ●「養育」:指對孩童予以親切、週全的撫育與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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