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22章22節 到 22章30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4.各種行淫相關規定  22:22-30 
            ●「姦夫」:原文是「與婦人同寢的男子」。
            ●「行淫」:SH 7901,「躺下」、「睡覺」、「同寢」。
            ◎ 22:22 是基本原則,如果男女侵犯了別人的婚姻,就要被一
              起處死。
            ●「許配」:SH 781,「訂婚」、「被許配」。
            ●「強與她」:原文是「這男子抓住她」。
            ●「那男子」:原文是「那與她同寢的男子」。
            ●「這男子」:原文是「與她同寢的這男子」。
            ●「五十舍客勒」:大約是0.56公斤。
            ◎ 22:23-27 分別討論在城中與荒野發生婚外性行為的狀況,
              依照環境的差異來判定女性是否自願,只處死有犯意的人,
              放過被迫的人。
            ◎ 出 22:16-17 記載 22:28-29 相似的規定。只是此處規定聘
              禮的費用是五十舍客勒銀子,出埃及記沒提到「不可休她」。
            ●「繼母」:原文是「父親的妻子」。指的可能是「繼母」、父
                        親另外的妻子或母親。
            ◎ 利 18:7-8  20:11 也記載不可與母親和父親的妻子同房。
            ◎「用衣襟遮蓋」就是結婚之意( 得 3:9 ;  結 16:8 ),故掀
              開他父親的衣襟即是侵害父親的婚姻。

重新查詢 專卷研經 申命記系列
錯誤回報,請聯繫comm[@]fh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