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7章2節 到 17章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3.敬拜別神的,經過詳細查證後應該處死  17:2-7 
            ●諸「城」:原文是「城門」。
            ●「違背」:原文是「跨過」、「踰越」。
            ●「象」:原文是「軍隊」、「星宿」。
            ●「天象」:SH 3605+SH 6635+SH 8064,原文是「天上『萬
                        象』」。
            ◎ 17:3 敬拜別神或天體的事情,自古就有,當然後來猶大國被
              巴比倫滅亡前頗為盛行 王下 23:5 。
            ●「細細地探聽」:SH 1875+SH 3190,「徹底的調查」、「
                              好好的詢問」。
            ●「果然」是真:原文是「看哪!」。
            ●「果然是真」:「看哪!果然是真」。
            ●「準有」:SH 3559,「確定」、「確實」。
            ●「城門外」:原文是「城門那裏」。
            ●「用石頭將他打死」:原文是「向這男人或這女人丟石頭,
                                  處死他們」。
            ●「兩三個人」:原文是「要憑兩個人的口或三個人」。
            ◎ 17:6 因為這是死刑,所以要求要有多數的見證人才能宣判並
              執行,不可因單一的見證人來宣判死刑。
            ◎ 17:7 是要求見證人要出面暴露身份,如果這個控訴是假的,
              見證人將面對報血仇者的追殺與報復。
            ◎這段想到 徒 7:54-60 司提反殉道時也是如此。
            ◎即便如此不可單憑一人的言詞定罪,舊約中卻仍有「集體作
              假見證」的悲劇出現,參 王上 21:1-13 。
            ◎對其他類型的罪,刑罰的目的是要叫犯罪者改過自新或作出
              賠償,但這類型的刑罰,目的在於徹底清除以色列中拜偶像
              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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