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羅西書 3章12節 到 3章1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二)培養新生命的美德  3:12-17 
          1.神所特選出來的人應穿上憐憫的心、恩慈、謙虛、溫柔、忍耐。  3:12 
            ●「選民」:SG 1588,「蒙揀選的人」。
            ●「存」:SG 1746,「穿上」。 
            ●「憐憫」:SG 3628+SG 4698,「隨時發出的同情」。和合本把「心
                        」連於忍耐,原文是連於「憐憫」,應為「憐憫的心」。
            ●「恩慈」:SG 5544,指「態度上的友善與實質上的幫助」。
            ●「謙虛」:SG 5012,「謙遜」、「謙卑」。
            ●「溫柔」:SG 4240,指「因著對神的順服,以致帶來對人的溫柔與
                        忍耐的態度與行為」。
            ●「忍耐」:SG 3115,「堅定不移的耐心」,「可以忍受傷害而不急
                        著報復的特質」。
            ◎「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這本是以色列人的身份 申 4:37  7:6-8 
               申 26:18-19  詩 105:43  135:4  耶 2:3 ,但如今用在外邦信徒身上。
                        
          2.應該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並且要穿上愛心來聯繫這些美德以達完全的
            地步。  3:13-14 
            ●「嫌隙」:SG 3437,「責備」、「埋怨」,表示「與某人之間敵對
                        的關係」。
            ●「包容」:SG 430,「克制自己」、「寬容他人」,而且原文的時
                        態是「現在分詞」,顯示這是一種「持續不斷的自我克制
                        態度」。
            ●「饒恕」:SG 5483,「施恩」、「赦免」,而且也是「現在分詞」
                        ,表示「繼續不斷的赦免」。
            ●「在這一切之外,要存著愛心」:應該譯為「在這一切之上,你們還
                                            要穿上愛」。
            ●「聯絡」:SG 4886,原文來自「綑綁」之意,「聯繫」。
            ●「全德」:SG 5047,原文來自「結局」,意為「完全」、「登峰造
                        極」、「長大成熟」。
            ●「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愛就是聯繫這樣美德以達於完全之境地
                                      的繩索」。
            ◎「包容」是個很特殊的字,雖然我們都譯為「寬容」、「包容」,但
              其實字義是「自我克制」。表示我們必須克制自己對於討厭或新奇的
              事物的自然反應,然後可以跟這些人相處無礙。原來,「寬容大度」
              的關鍵在於「克己」。

          3.讓基督的平安在信徒心裡作裁判,且要成為感恩的人。  3:15 
            ●「基督的平安」:SG 3588+SG 1515+SG 3588+SG 5547「基督所賜
                              的平安」,可指「基督徒之間的和好關係」或「基督
                              徒內在的平安」,在此兩者都有可能。
            ●「作主」:SG 1018,原指「在競賽中作裁判,裁決以決定勝負」,
                        亦即讓基督所賜的平安在信徒內心中作判斷,此字聖經中
                        僅出現於此。
            ●為「此」蒙召:SG 3739,「這個」,指的是前面的「平安」。       
            ●「你們也為此蒙召,歸為一體」:直譯是「你們在一個身體上蒙召,
                                            也是為了這個」。
            ●「存」感謝的心:SG 1096,「變成」。
            ●「感謝的心」:SG 2170,「感恩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此處提到應該要讓基督給的「平安」或者「和好關係」作為「裁判」
              ,如果事情會導致我們內在失去平安或與其他基督徒失去和平,我們
              就不要去做。
            ◎其實我們蒙召,不是要彼此傷害,而是要進入一種和平的狀況,也是
              要享受內在的平安。這一點是我們可以常常多思想的,尤其當我們為
              了事業、成就或者其他因素失去了外在、內在平安的時候。
          
          4.也要用各樣的智慧把關於基督的道理存在信徒中間,用各樣的詩歌彼此
            教導、互相勸誡、歌頌神。  3:16 
            ●「基督的道理」:SG 3588+SG 3056+SG 3588+SG 5547,可以解釋
                              成「基督的話」、「關於基督的道」,此處應該是
                              後者的意思。
            ●「存在心裡」:SG 1774+SG 1722+SG 4771,「居住在你們裡面」
                            ,實際的意義應該是「保持在信徒羣體之中」。
            ●「詩章」:SG 5568,「詩篇」,通常有樂器伴奏。
            ●「頌詞」:SG 5215,指「基督徒向神所做的讚美詩」。
            ●「靈歌」:SG 5603+SG 4152,「屬靈的歌」,通指一切用樂器或不
                        用樂器伴奏的屬靈詩歌。
            ●「教導」:SG 1321,「指示」、「指導」。
            ●「勸戒」:SG 3560,「警告」、「告誡」。
            ●「心被恩感,歌頌神」:直譯是「用感恩在你們的心裡對上帝歌唱」。
            ◎這裡特別提到詩歌的功能,在於「教導」、「勸戒」,唱的時候理應
              懷著感謝神恩的心情來唱。而這些詩歌,都是「用各樣的智慧存留基
              督信仰在信徒羣體中」的表現,所以「靈歌」不太可能是一般信徒無法
              理解的「方言靈語歌」。

          5.做事說話,都要奉主耶穌的名去作,藉著祂感謝天父。  3:17 
            ●「奉....的名」:SG 1722+SG 3686,表示「代表此人」及「被此人
                              賦予權力去做事」。
            ◎當我們要「奉耶穌的名」來做事的時候,真的自認可以代表耶穌做這
              些事,耶穌賦予我們權力做這些事嗎?難怪保羅最後會用這個標準來
              當結尾。

重新查詢 專卷研經 歌羅西書系列
錯誤回報,請聯繫comm[@]fh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