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書 6章12節 到 6章14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三)結論:以色列人扭曲公平,自以為強大,將全境毀滅。  6:12-14 
          1.以色列人做出違反自然律的愚昧事,把公平、公義變成苦膽、茵蔯。 
             6:12 
            ●「崖石」:SH 5553,「巖石」、「山崖」、「懸崖」。
            ◎一般人不會做出違反上帝所設立自然律的愚昧事(在山崖上要馬奔
              跑、牛耕岩石地),而以色列人竟然把公平、公義丟棄!
              
          2.以色列人自誇國力強大,上帝要興起亞述來壓迫他們,結局就是全境毀
            滅。  6:13-14 
            ●「喜愛」:SH 8056,「愉快的」、「高興的」。
            ●「虛浮的事」:SH 3810,「虛浮的事」或「微不足道的事」。暗
                            指「羅底巴亞米」,位於基列東部的城市。
            ●「角」:SH 7161,「角」、「力量的象徵」。暗指「加寧」,以色
                      列東北面的城市。
            ●「欺壓」:SH 3905,「擠」、「壓」、「壓迫」。
            ◎羅底巴亞米、加寧是亞述的邊境城,為約阿施或耶羅波安二世由亞述
              人手中奪下(可能是 王下 14:25 所記載的事件)。先知的意思是以
              色列雖自誇自己能奪取此兩城,卻無法與亞述的力量相比。
            ◎「哈馬口」、「亞拉巴」,分別為北國的南北邊界, 6:14 的意思就
              是以色列全國被攻取。
重新查詢 專卷研經 阿摩司書系列
錯誤回報,請聯繫comm[@]fh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