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徒之間是凡物公用,實行近似共產的制度。 2:44-45
●「在一處」:「聚集在一起」。
●「公用」:SG 2839,「共通的」、「共同的」,是 2:44 的「交接
」、「團契SG 2842」的從屬字,意義是「把東西分享共
用」。
●「賣了」、「分給」:原文時態都是不完成式,表示這種情況持續了
一段時間。這也顯示出信徒是照需求的增加慢
慢變賣田產,而不是一下子全部就將田產變賣
,建立一個共產社會等候耶穌再來。
●「照各人所需用的」:直譯是「按照各人有的需要」。意即不是按
照公平原則來分配,而是「各取所需」。因
此也暗示這可能是有田產的基督徒為了救助
貧困的基督徒所採取的行為。
◎當時希臘文化認為,真正的友誼是「物品共有、同心合意」,因此路
加紀錄當時信徒凡物公用、同心合意的情況,可以向受希臘文化影響
的人呈現基督信仰達到希臘人對友誼的崇高理想。
◎信徒凡物公用的狀況,很可能是因為猶太人的壓力,或者信徒群體
中有窮人,再加上信徒願意響應耶穌的教訓 太 6:19-21 ,所以會
有這樣的狀況。不過這並非是如愛色尼社團一樣,是強制的規定。
信徒是可以自己決定是否要跟其他信徒共享財產的。「凡物共用」
不是初代教會的通則,保羅所建立教會就沒有這種凡物共用的狀況
。耶路撒冷教會也不是長期採取這樣的制度。
◎有人認為初代信徒可能是因為認為末日會很快來到,所以變賣財產
,等候耶穌再來。當然初代教會對主再來的期盼是很強烈的,不過
聖經中並沒有說明使徒期待耶穌很快再來,所以鼓勵凡物共用,因
此這純粹是一種臆測。
◎初代基督徒間,有著非強制性的救助行動,有能力的人幫助教會中
有需要的人。這樣的狀況在今日的教會中還可以見到嗎?好像在資
本主義社會中,錢財遠比其他的一切都重要,我們能逃脫這種狀況
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