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彼得向耶路撒冷教會報告外邦人得救的經過,並且得到贊同。 11:1-18
(一)外邦人信耶穌的消息傳到耶路撒冷,堅持割禮的信徒跟彼得起了衝突。
11:1-3
●「使徒」:SG 652,原文是複數型態,指「眾使徒」。
●「在」猶太:SG 2596,「遍及」。
●「領受」:SG 1209,「樂意接受」,與 徒 8:14 中撒馬利亞人「領
受」福音,以及 路 8:13 的「領受」原文相同。
●「奉割禮的」:SG 1537+SG 4061,應該是指著耶路撒冷教會中嚴格
謹守猶太律法的信徒。對他們來說,更嚴格的遵守律
法與向神敬虔是一致的。
●「進入未受割禮之人的家」:直譯是「進到有包皮的人那裡」。
●「和他們一同吃飯」:SG 4906+SG 846,這樣的指控對現代的人
陌生,不過當時共同用餐代表一種接納。猶太
人當然會質疑哥尼流準備的食物是否潔淨,其
實哥尼流何嘗不是跨越階級障礙與殖民地的人
共餐?
◎彼得在此處的對手並非是還沒信耶穌的猶太人,而是信耶穌的猶太人
(猶太基督徒),這些人認為必須成為猶太人(受割禮、守律法),
信耶穌才有用。路加用了兩次重複來描述彼得傳福音給非猶太人,可
以顯示他認為這件事情至關重要。
◎這裡爭論的重點並不是可不可以向外邦人傳福音,或者是外邦人可不
可能領受聖靈,而是「彼得有沒有違背猶太人的傳統」。
◎這裡也看得出來彼得在初代教會的角色並不是像教皇一樣擁有絕對的
權威,大家還是可以就某些議題與他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