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下 21章7節 到 21章9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三)大衛王交出掃羅妃嬪所生的兒子與掃羅的外孫,基遍人就殺了他們七人 。 21:7-9 ●「愛雅」:字義是「獵鷹」。 ●「利斯巴」:字義是「鋪好的路」,他是掃羅的妃嬪, 3:7 記載押 尼珥專政的日子與她同房。 ●「亞摩尼」:字義是「王宮中之一員」。 ●「米非波設」:字義是「終結偶像」。此處兩個同名的米非波設卻是 不同人。 ●「米甲的姊姊」:原文沒有「的姊姊」,不過 撒上 18:19 記載嫁給 亞得列的人是米甲的姊姊米拉。 ●「巴西萊」:字義是「鐵人」。 ●「亞得列」:字義是「神的群眾」。 ●「收割的日子」:當地的大麥在陽曆四月開始收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