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下 14章1節 到 14章11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二)約押派遣提哥亞婦人用一個例子來告訴大衛王不要報血仇。 14:1-11 
          ●「心裡想念押沙龍」:原文是「王的心在押沙龍上面」,不過有人認
                                為這裡應該是「王的心反對押沙龍」。
          ●「提哥亞」:字義是「柵欄」,位於耶路撒冷南方約十五公里,也是
                        先知阿摩司的故鄉。這個鄉鎮比較小而偏僻,因此這個
                        婦人提出的案件即使是真的也不至於傳到耶路撒冷。
          ◎雖然 14:3 提及婦人說的話是約押教的,但是要能夠在君王面前沒有
            破綻的說出,還要對答如流,不是「聰明的婦人」也做不到。
          ●「孝衣」:「喪服」。
          ●「解勸」:「營救」、「恢復」。
          ●「治死他」:依據 民 35:19-21  申 19:11-12 這些家族近親有報仇
                        的責任或權利。
          ● 14:8 大衛的承諾有點空泛,他的命令不確定是什麼。 14:9 婦人提
            到的「罪」,應該是婦人面臨兩條律法:「報血仇」、「為丈夫留名
            」的衝突。大衛選一邊,就會「犯罪」(違反另一邊),因此婦人願
            意承擔這個罪名,也因此施壓給大衛要大衛直接「禁止報血仇」。
          ● 14:11 婦人的意思是委婉的要求大衛,要用上帝的名發誓,明確禁
            止報血仇的人行動。她的要求得到大衛的誓言。
          ◎此處約押大概認為押沙龍還是王位繼承人,大衛也沒有指定其他的王
            儲。在這種王位繼承人的真空狀態下,國家並不穩定,所以他希望能
            夠挽回大衛與押沙龍的關係。當然,如果他是下任君王的恩人,自然
            也有不少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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