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後書 2章4節 到 2章10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二)上帝審判與拯救的例子  2:4-10猶 1:4-7 
        ●「天使犯了罪」:彼得可能受了偽經「以諾一書」的影響,認為
                           創 6:1-4 是天使犯罪與人的女子通婚。也可能
                          是指著亞當與夏娃墮落前,有天使犯罪墮落成為
                          魔鬼。另也有學者認為這裡的「天使」可能是取
                          其「使者」的意思,而摩西、先知、使徒等都算
                          是這裡的「天使」。彼得比較可能是前兩者的意
                          思,而且彼得只是要說明天使犯罪也會受罰,並
                          不一定要指出天使到底是怎樣犯罪。
        ●「丟在地獄」:Tartaros是希臘人認為比陰府還要低深的一處地方
                        ,是神明執行審判之處,以色列的天啟文學也提到
                        這樣的地方。此字的意思是「被關在Tartaros」、
                        「打入Tartaros」。
        ●「傳義道的挪亞」:聖經沒有說挪亞傳義道,但猶太傳統認為挪亞
                            是一個傳義道的人。
        ●「憂傷」:「壓迫」、「耗盡」、「折磨」。
        ●「義人羅得」:「所羅門智慧書」稱呼羅得為「那公義的一位」。
                        雖然在創世記中羅得表現的像是一個世俗人。
        ●主「知道」:「注意到」。
        ●「輕慢」:「蔑視」、「輕視」、「鄙棄」。
        ●「主治之人」:「統治權、「權力」、「主權」。
        ●膽大「任性」:「任意而為的」、「自大的」。
        ●「在尊位的」:可能指「神」、「天使」或「教會領袖」。比較可能
                        是指「天使」(因為是複數型態)。
        ◎這一段本應該是彼得引例子來說明上帝的刑罰不會延遲,不過到了
           2:9 彼得卻鼓勵起信徒,說明神會搭救他們離開試探。羅得的經驗其
          實對信徒是一種鼓勵,因為羅得也不是甚麼很好的人,不過還算一
          個義人,上帝還是體諒他,動手救他脫離所多瑪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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