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 3章4節 到 3章6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三、保羅陳述自己是憑著神的指派,承擔新約職事  3:4-6 
      ◎保羅在此回答了 2:16 的問題(這事誰能擔當的起呢?),他表示之所以能承擔,是因保
        羅的「新約職事」是神所指派,所以他這樣的事奉非常有把握。
      ●「因」基督:SG 1223,也可以翻譯成「透過」、「藉著」。
      ●「信心」:SG 4006,「自信」、「把握」。此字在整本新約用過六次, 林後 1:15  譯
                  作「深信」, 林後 3:4  (本處) 譯作「信心」, 林後 8:22  也譯作「深信
                  」, 林後 10:2  譯作「勇敢」, 弗 3:12  譯作「篤信不疑」,  腓 3:4  
                  譯作「靠(肉體)」。
      ●憑自己能「承擔」:SG 2425 「足夠的」、「配得的」 (形容詞)+ SG 3049 「考量」
                          、「記帳」、「計算」。
      ●我們所能「承擔的」:SG 2426,「適合程度」,「能力」,「資格」,聖經中僅出現於
                            此。
      ●「承當」這新約的執事:SG 2427,「使充足」、「使適合」,聖經中僅出現於
                               林後 3:6  西 1:12 。
      ●「新約」:SG 2537+SG 1242,「新的約」,此處指的應該是 耶 31:1-35 的新約。
      ●新約的「執事」:SG 1249,「僕役」、「隨從」,「新約的執事」意義是「為新約效勞
                        的人」、「新約的僕役」。
      ●「字句」:SG 1121,「字」、「著作」,此處不是指「用詞」或「字面的意思」。 3:7 
                  說明「字句」是指摩西律法的十誡。因此「字句」可以解釋成「律法的話」。
      ●字句「是叫人死」:SG 615,「殺死」。
      ◎「字句是叫人死」:此處不是指理解聖經的方法,而是「律法是叫人死」的意思,如
                           羅 7:7-9  加 3:10-11 所表達的意義,律法公佈神的標準,但是人的
                          罪性讓他沒辦法達成上帝的標準,甚至更加倍離開上帝的標準,因此看
                          起來就像律法讓人死亡。
      ●「精意」:SG 4151,「靈」,也就是「聖靈」的意思。此字與 3:3 提到「永生神的靈」
                  的「靈」用同一個原文字。
      ●精意「是叫人活」:SG 2227,「使活著」、「賜生命」。
      ◎ 3:6 是「新約靠恩典與聖靈得救」與「舊約靠成文的律法宣告死亡」之對比。
      ◎如果來擾亂哥林多教會的人是由耶路撒冷來的,大概會持猶太主義,把基督信仰與猶太教混
        合在一起,以舊約的律法為信仰的依歸。因此保羅在此花篇幅來描寫新舊約的僕役,應該也
        有反擊猶太主義的意思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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