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 19章4節 到 19章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三、約沙法在猶大境內設立各級審判官,管理百姓。 19:4-11 ◎ 19:1-11 的資料是歷代志所獨有的,列王紀等其他地方並無相關 記載。 (一)設立各地的審判官,要求他們靠上帝公平審判 19:4-7 ●「約沙法」:字義是「耶和華已審判」。 ◎「從別是巴直到以法蓮山地」:表示猶大國的南北界。 ●「引導....歸向」:SH 7725,「使歸回」、「帶回」。 ◎ 19:4 說明約沙法是個勤政的君王,住在耶路撒冷,但四處巡 視全國,目標是將百姓帶回上帝面前。如果我們是領導者,真 的了解我們屬下的狀況嗎?真的有花時間在他們身上嗎? ●「堅固城」:SH 1219,「築堡壘」。 ◎ 申 16:18 要求要在每一個城中設立審判官。此處約沙法是執 行律法的要求,不過也僅只有「要塞」中被設立審判官。 ◎ 19:6 中,雖然這些審判官是約沙法設立的,但是他卻要求他 們為上帝審判。我們僱用基督徒時,究竟是希望他們為我們工 作還是為上帝工作?如果我們的工作裡面有「為上帝工作」的 成份,那工作的內涵會有怎樣的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