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 19章4節 到 19章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三、約沙法在猶大境內設立各級審判官,管理百姓。 19:4-1119:1-11 的資料是歷代志所獨有的,列王紀等其他地方並無相關
        記載。  
    (一)設立各地的審判官,要求他們靠上帝公平審判  19:4-7 
          ●「約沙法」:字義是「耶和華已審判」。
          ◎「從別是巴直到以法蓮山地」:表示猶大國的南北界。
          ●「引導....歸向」:SH 7725,「使歸回」、「帶回」。
          ◎ 19:4 說明約沙法是個勤政的君王,住在耶路撒冷,但四處巡
            視全國,目標是將百姓帶回上帝面前。如果我們是領導者,真
            的了解我們屬下的狀況嗎?真的有花時間在他們身上嗎?
          ●「堅固城」:SH 1219,「築堡壘」。
          ◎ 申 16:18 要求要在每一個城中設立審判官。此處約沙法是執
            行律法的要求,不過也僅只有「要塞」中被設立審判官。
          ◎ 19:6 中,雖然這些審判官是約沙法設立的,但是他卻要求他
            們為上帝審判。我們僱用基督徒時,究竟是希望他們為我們工
            作還是為上帝工作?如果我們的工作裡面有「為上帝工作」的
            成份,那工作的內涵會有怎樣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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