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所羅門的財富 10:14-29
○ 代下 9:13-24
1.所羅門每年取得六百六十六他連得的金子,並做了許多金盾牌
用以展示國威。 10:14-17
●「六百六十六他連得」:約22644公斤,約等於12.4億美金(
以黃金每盎司1700美元計算)。
●「雜族」:「混合物」、「混雜的人」。 代下 9:14 說這是
「阿拉伯」。這樣「雜族的諸王」就是阿拉伯的眾
酋長。
●「國中的省長」:原文是「當地的省長」,可能是指阿拉伯的
省長而非以色列的省長。
● 10:15 直譯是「另外還有商人,貨品的交易,和雜族的諸王
與當地的省長」。
●「錘出來的金子」:這用語在聖經中只用於描述所羅門製造的
盾牌與擋牌,這些器具應該是用於重要典
禮中,且有展示所羅門財富的作用。「錘
出來的金子」可能是指「金子的薄片」。
●「擋牌」:「大盾牌」,指能夠遮蔽全身的長方形盾牌。
●「六百舍客勒」:6.8公斤。不過原文僅有「六百」。舍客勒是
一個推測,因為舍客勒是最普通的重量單位
。
●「三彌那」:1.7公斤。
◎ 王上 14:25-28 記載埃及王示撒劫掠耶路撒冷的事蹟時,曾
經提到示撒奪去這些盾牌,又提到羅波安王製造銅盾牌取代
它們。這些盾牌應該是用木頭製造再包上金箔。
◎此處列的金子應該就是所羅門每年收的貢物,還有經商所得。
有些人懷疑所羅門所取得的金子數量,不過當代的文獻記錄
其他君王每年取得的金子數量也都有相當於十公噸以上的規
模,因此掌握經商管道的所羅門王,的確是有可能收集大量
的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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