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16章1節 到 16章4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玖、實際的計畫與結語  16:1-24 
  一、為聖徒捐款的處理方式。  16:1-4 
    (一)保羅希望哥林多教會和加拉太眾教會一樣有計畫的處理為耶路撒冷基督徒的奉獻事宜。 
           16:1-2 
          ●「論到」:SG 4012,「有關」、「關於」,此字常常用來表示要開始討論一個新主題。
          ●「聖徒」:SG 40,「至為聖潔的事物」、「聖徒」,實際上就是指「耶路撒冷的基督徒」。
                       羅 15:26  林後 9:9,12 顯示這是指「耶路撒冷基督徒中的窮人」。
          ●「捐錢」:SG 3048SG 3047a,「收集捐獻」,特別是指「宗教上的捐款」,聖經中僅出現於
                       16:1,2 。
          ◎ 16:1 顯示加拉太教會已經開始收集奉獻,要送給「耶路撒冷基督徒中的窮人」。
          ●「進項」:SG 2137,「成就」、「昌盛發達」。
          ●「照自己的進項」:直譯是「照著所得的成就與豐盛」。
          ◎保羅在 16:2 中沒有規定捐款的比例或數量,事實上當時很多信徒都是沒有收入的奴隸,所以保
            羅僅僅用「照著所得的成就與豐盛」作為捐款的依據。
          ●「抽出來留著」:SG 3844+SG 1438+SG 5087,直譯是「分一部份出來,放在自己旁邊」。
          ●「現湊」:SG 3048SG 3047a,「收集捐獻」,特別是指「宗教上的捐款」,聖經中僅出現於
                       16:1,2 。
          ◎很可能此時星期日已經成為基督徒聚會的日子了 徒 20:7  啟 1:10 。
          ◎保羅在復活議題之後提起捐錢的事,可能因為這也是哥林多教會信上的問題之一( 16:1 的開始
            就是「論到」)。

    (二)保羅來收集了之後就由教會派具有推薦信的代表們一起送去耶路撒冷。  16:3-4 
          ●「寫信」:SG 1223+SG 1992,「藉著書信」。
          ●「舉薦」:SG 1381,「證明」、「認可」。
          ●「捐資」:SG 5485,「恩惠的表示」、「施恩」、「捐助」。
          ●也「該」去:SG 514,「合適的」、「相稱的」。
          ◎ 16:3 保羅似乎暗示他會幫教會代表寫推薦信,也有人認為推薦信是教會寫的,我們雖然無法知
            道詳細的狀況,但至少知道教會代表會有書面的推薦信來證明自己的代表身分。
          ◎保羅對於金錢的小心謹慎,實在可以當我們的榜樣,以免因為奉獻處理不當,造成神國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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