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11章2節 到 11章16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陸、論教會崇拜  11:2-34 
  一、女人蒙頭的問題  11:2-16 
    (一)保羅稱讚哥林多信徒,紀念保羅並依照保羅所傳的去堅守傳統。  11:2 
          ●凡事「記念」:SG 3403,「記得」、「關心」。
          ●我所「傳給」:SG 3860,「傳遞」、「移交」,與 11:23 的「傳給」同字。
          ●「我所傳給你們的」:直譯是「我所傳給你們的傳統」。

    (二)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  11:311:3 一開始有個SG 1161,「然而」、「但是」,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各人」:SG 3956+SG 435,應該譯作「各男人」、「每一個男人」,指基督徒與非基督
                      徒在內。
          ●「頭」:SG 2776,「頭」、「元首」,舊約中「頭」可以指一群人的領袖,不過此書的收信
                    人是希臘人,而真正的希臘文用法中,「頭」並沒有「領袖(權柄)」的意思。而是
                    指「一個整體中較特出的部份,也就是較具決定性的部份」、「來源或源頭」,而此
                    處保羅的意思比較可能是指「來源或源頭」。另有學者認為這是「被榮耀的標的」之
                    意思(亦即男人榮耀基督、基督榮耀上帝)。
          ●「男人」:SG 435,「男性成人」、「丈夫」。
          ●「女人」:SG 1135,「成年婦女」、「妻子」。
          ●「男人是女人的頭」:也可以譯為「丈夫是妻子的頭」,而且似乎這樣解釋比較可能是此處的
                                實際意義。
          ◎此處保羅提出的是一系列起源、順服、歸榮耀的關係:神、基督、男人、女人。

    (三)男人禱告和講道時不能蒙頭。  11:4 
          ●「講道」:SG 4395,「說預言」、「宣告屬神的啟示」。
          ●「蒙著頭」:SG 2596+SG 2776,「由頭上垂下來」,意思是「蓋過頭的長頭巾或長髮」。
          ◎「蒙頭」:猶太人公開禱告時戴著「tallith」(這是一條四方形的巾、鑲邊,每邊有八個繸子
                      ,每一挑繸子上打個五個結),而希臘人不論男女都不蒙頭。不過當日的猶太人是
                      否有禱告蒙頭的習慣,現在是無法確定的。不過近期發現哥林多帶領祭祀或敬拜的
                      男性祭司,都是蒙頭的(女性則不一定,蒙頭不蒙頭都有),理由是避免引發神明
                      對其幸福生活的嫉妒而降災。這對我們了解保羅在此要求的背後動機,帶來不少啟
                      發。
          ●「羞辱」:SG 2617,「恥辱」、「使蒙羞」。
          ●「羞辱自己的頭」:可能是指「羞辱基督」或「羞辱自己的頭」。也有可能兩種含意都存在。
          ◎此處保羅可能要解決有人把 加 3:28 「無論男女都在基督合一」的教訓誤用,進而嘗試在聚
            會時混亂男女的衣著慣例。 11:4-5 顯示保羅關心的是講道或帶領公禱的場合中,而不是一般
            性的場合。
            
    (四)女人禱告或講道時必須蒙頭,否則就羞辱自己的頭,有如剃髮一樣。 11:5-6 
          ●「不蒙著」頭:SG 177,「無遮蓋的」,聖經中僅出現於 林前 11:5,13 。
          ● 11:5 「剃了頭髮」:SG 3587,「剃了頭髮的女人」。
          ◎此處「女人蒙頭」的意義是指公眾崇拜時,把頭和上身都遮著,而不是只有遮著臉。
          ●「羞愧」:SG 2617,「使蒙羞」。
          ●「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直譯是「若剪髮、剃髮對女人是羞愧的」。
          ◎在希臘人中,有不少妓女,哥林多城內尤其多,這些妓女不蒙頭在外四處行走。女奴則是剃光頭
            ,當時對犯姦淫的女人之懲罰也是剃光頭(Findlay的資料)。
          ◎保羅在此可能引用當時的習慣,表明女性在公開場合不蒙頭,有如把自己的身份當成是妓女(這
            樣的衣著與身分就羞辱了她的丈夫),那乾脆就剃頭表示自己是犯姦淫的好了。在地中海東岸的
            地區,最受尊重的女性在公開場合都會蒙頭。
          ◎保羅這裡的教訓顯示當時必然有女性到各不同地點公開禱告或講道,並且保羅必然不反對女性公
            開禱告和講道,這樣的結論顯然和 林前 14:33-36  提前 2:11 稍有出入,但這裡的確顯示出這
            樣的狀況。

    (五)由創造的順序論及男人不蒙頭、女人蒙頭的理由:  11:7-10 
          1.男人是上帝的形象和榮耀,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11:7 
            ●「形像」:SG 1504,「外表」、「肖像」。
            ◎男人是上帝所造萬物中最特別的,因此彰顯出上帝的榮耀。而女人由男人而出,男人的身上可
              以產生這樣細緻精密的女人,因此女人是男人的榮耀。舊約聖經中僅提及人是上帝的「形象」
               創 1:26 ,沒有提到人是上帝的「榮耀」,這應該是保羅自己反思獲得的結論。

          2.起初女人由男人而出。  11:8 
            ●「起初」:SG 1063,應該翻譯為「因為」。
            
          3.女人為男人而造。  11:911:8-9 是來補充「女人是男人的榮耀」用的,並要說明男女有別,應該在衣著上也維持適當
              的區隔。
            
          4.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該有服權柄的記號。  11:10 
            ●「因此」:SG 1223+SG 3778,直譯是「因這理由」。
            ◎「女人為天使的緣故」,主要有兩種解釋:一是指 創 6:2 的「神的兒子們與人的女子交合的
              事」,另一種說法則是認為天使乃被造之物的守護者,因此天使最厭惡看到的就是 11:3 所提
              到的起源和順服原則受到違反。第一種說法比較不合理,一方面此創世記經文的解釋未必與天
              使有關,另一方面這解釋似乎也沒有理由解釋為何只在講道、禱告時才需要蒙頭。有學者引用
              死海古卷的資料,指出天使臨在聚會中,違反原則和秩序的事乃是對天使的冒犯,因此第二種
              說法似乎比較可信。
            ●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SG 1849+SG 2192,「有」型態是「主動式」,亦即不是「服
                                        權柄」,而是「有權柄」。
            ●「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原文直譯是「保持其頭上的權柄」。因為女人是男人的榮耀,男
                                        人是上帝的榮耀,因此在公開的聚會中應該高舉上帝的榮耀而不
                                        是高舉男人的榮耀,所以蒙頭是在上帝面前表示遮蓋男人的榮
                                        耀,也是表示在上帝的權柄下所給予女人的教導權柄。另有一說
                                        是說女人藉著蒙頭表示正式承認男人的權柄。藍賽爵士表示:在
                                        東方,面巾是婦女的權柄、尊貴、威儀。一個戴上面巾的婦女會
                                        受到大家的尊敬。

          5.但是男和女不是有絕對的地位差異,而萬有都是來自神。  11:11-12 
            ●「然而」:SG 4133,「另一方面」、「無論如何」。
            ●「照主的安排」:SG 1722+SG 2962,「在主裡」。
            ●「無」男、「無」女:SG 5565,「與某事沒有關連」、「與....無關」。
             ◎此處是用來限定前面的思想,表示男女不是有絕對的地位與角色差異,女性出於男性、男性
               也出於女性,兩性也是彼此需要。這一段顯示保羅也怕前面的教導造成「男尊女卑」的偏差
               結論,因此用這兩節來避免過分的引申。

    (六)由本性論蒙頭的理由。  11:13-15 
          1.人自己審查就能知道女人公開禱告蒙頭是合宜的。  11:13 
            ●「審察」:SG 2919,「評斷」、「深思」、「審斷」。
            ●「合宜的」:SG 4241,「適宜」、「合適」。
            
          2.人的本性顯示男人不應蒙頭,女性應蒙頭。  11:14-15 
            ●「本性」:SG 5449,「自然的狀況」、「自然的特性」。
            ●「指示」:SG 1321,「告訴」、「教導」。
            ●「有長頭髮」:SG 2863,「蓄長髮」、「留長髮」,聖經中僅出現於 林前 11:14,15 。
            ●「作」蓋頭的:SG 473,「取代」、「代替」。
            ●「蓋頭的」:SG 4018,「遮蓋物」,聖經中僅出現於 林前 11:15  來 1:12 。
          
    (七)眾教會都是如此遵行(公共崇拜時男女有別的衣著)。  11:16 
          ●「想要」:SG 1380,「似乎是」、「想作」、「試圖去作」。
          ●「辯駁」:SG 5380,「喜好爭辯」、「好勝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規矩」:SG 4914,「慣例」、「習慣」。
          ◎保羅在此要解決的是婦女帶領公眾聚會時要不要蒙頭的問題,首先他由當時的風俗習慣來談為什
            麼男人不應該蒙頭,而女人講道、公禱應該蒙頭。因為要顧慮當時的人的看法,所以女人帶領聚
            會時應該要蒙頭。然後保羅由上帝的創造與榮耀的角度來談蒙頭問題,表示公眾崇拜的場合,應
            該要彰顯上帝的榮耀,而遮掩男人的榮耀。並且為了維護創造的次序與原則,女人公開講道或禱
            告時,應該戴上面巾以表示其尊重上帝的榮耀並彰顯上帝給予的權柄。最後,以當時人的本性來
            佐證其立論,並說明當時其他教會婦女參與公眾聚會都是蒙頭的。
          ◎此處揭示的原則是「不要刻意模糊性別間的界線」,這是對「創造」的尊重,而個人裝扮也不要
            讓社會大眾誤會成傳遞「性放縱」或「拜偶像」的意象。
          ◎有資料顯示當時異教的男性祭司蒙頭的習俗來自於怕神嫉妒而招災,故因此蒙頭以免不必要的災
            禍。基督徒當然不必怕神嫉妒,所以保羅教導男性公開領會不要蒙頭。而女性基督徒公開領會時
            ,如果也要跟男性一樣不蒙頭,又會混亂性別界線,造成其他的問題,因此 11:16 中,保羅認
            為其他教會不會有容許男女性服裝可以混淆的習慣。
          ◎今日我們的社會中「戴面巾」不再有當日「服權柄」和「遮掩榮耀」的意思,不蒙頭也不再是一
            種放蕩或淫亂的表示,蒙頭也不再顯示婦女的權柄與尊貴。因此我們也就不需要用一個小帽子來
            代替長長的面巾為要遵守保羅的教訓。但這裡所提的,我們是不是由心中遵守?我們是不是順服
            「基督─男人─女人」的來源與順服原則?在公眾聚會中是不是遮掩人的榮耀,高舉上帝的榮耀
            ?我們是不是願意為今日的一些不違背上帝心意的風俗放棄自己的部份自由?這些遠比死守蒙頭
            教訓重要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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