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30章6節 到 30章8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Chit段經文是關係tùi iáu未婚姻關係,到有婚姻關係ê cha-bó͘人chiù-chōa下願,丈夫就是這cha-bó͘-gín-á ê決定者。Mā就是對cha-bó͘-gín-á ê監護權,tùi原本ê老父轉移到丈夫身上。

第6節,指結婚ê cha-bó͘-gín-á,需受tio̍h丈夫ê管轄。

第7到8節,丈夫kah老父仝款,如果chit-ê cha-bó͘人是tī婚前下願,婚後丈夫聽tio̍h了伊婚前所許ê願á無仝意,卻無阻止,ná chit-ê cha-bó͘人ê誓言就有效,而且tio̍h依所下ê願去遵守。M̄-koh若是婚後ê丈夫聽tio̍h伊婚前所許ê願á反對,伊就一定tio̍h聽從丈夫ê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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