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27章32節 到 27章44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第32節,當時ê羅馬軍人,有權強迫被統治ê人民做義務工作(參考馬太福音五:41)。古利奈ê西門是tī-chiateh看耶穌giâ十字架去受刑,伊卻因為án-ne soah被「強迫」替耶穌背上十字架。

第33到34節,「各各他」,可能是專門teh執行十字架之刑ê刑場。Chit種「攙tio̍h苦膽ê酒」,可能是有麻醉ê功效,m̄-koh耶穌m̄ lim。

第35到36節,kā受刑人身上ê物件歸hō͘執行者,這是一種風俗。Mā是詩篇第廿二篇18節詩歌所提起ê。

第37節,十字架頂ê牌á竟然是寫tio̍h:「猶太人ê王耶穌。」認真講起來這mā對猶太人極大ê諷刺,因為表示被彼拉多釘死tī十字架頂ê人,m̄是一般人,卻是猶太人ê王。

第38節,chia所講ê「暴徒」,mā thang當做強盜。

第39到44節,民眾lóng tī譏笑耶穌,而且kā耶穌teh講in毀壞聖殿,伊tio̍h用三工重建起來,當做笑話來諷刺伊。In m̄知耶穌ài做ê是一場心靈改革,而且是beh用伊ê死來完成。

Chit句「tùi十字架頂落來」,就kah-ná魔鬼teh試探耶穌ê時所講ê,ài祂tùi聖殿siōng koân ê所在跳落來仝款(參考馬太福音四:6)。大家lóng teh譏笑耶穌,連hit-ê被釘十字架ê「暴徒」mā是án-ne。這ná親像耶穌tī十字架頂所講ê,in m̄知家己teh做甚麼(參考路加福廿三: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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