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21章28節 到 21章32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這是馬太福音特有ê資料,mā是一則鮮明ê譬喻。

第28到30節中,耶穌以兩個kiáⁿ做譬喻,第一個kiáⁿ聽老父ê吩咐後,當場講「m̄去」,m̄-koh後來後悔,就照老父ê吩咐去做。第二個kiáⁿ是對老父ê吩咐講「好」,結果並無去。

顯然地,第二個kiáⁿ ê態度,就是猶太人宗教領袖ê縮影,kan-taⁿ會講,bē做(參考馬太福音廿三:3)。

第31節,beh「成做天國ê子民」,就是beh遵照上帝ê指示去做。因為天國就是用上帝做中心,聽從上帝ê指示。

第32節是耶穌對這譬喻ê解釋,表示「抽稅ê kah娼妓」,原本是被拒絕進入葡萄園ê對象,卻因為後來聽行洗禮約翰傳出ê信息,照所「指示」ê去做。M̄-koh,chiah-ê宗教領袖原本就應該去做ê,卻是拒絕á是無去做,án-ne講起來,抽稅ê人kah娼妓比in koh khah快成做天國ê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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