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17章10節 到 17章16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這經文提起動物ê血ê意思義,是teh代表性命,因為án-ne,禁止任何人食帶有血ê肉。

第10到12節,tùi第10節就thang看出chit條禁令ê嚴肅性,若有發見以色列人民,á是khiā起tī in中間ê外僑食了「帶血ê肉」,等於是kah上帝對敵,這表示teh抵抗上帝,ē-sái講是相當嚴重ê行為。Chia特別強調會hiah-ni̍h嚴厲禁止ê原因,是因為血代表性命,thang用來「為人民贖罪」。

第13到14節,chit兩節進一步說明狩獵得tio̍h ê潔淨野獸á是鳥,一定tio̍h tī phah獵得tio̍h了後,隨時就放血,而且是beh「放盡牠ê血,用土掩蓋起來」,原因是血teh代表性命,無法度hō͘之暴露tī日光之下,án-ne完成了後chiah thang宰殺來食。Á án-ne做,mā等於是teh表示hō͘性命「tńg來歸土粉」ê意思,因為動物mā是上帝用土粉製造ê(參考創世記二:19)。

第15到16節,chia提起自然死去,á是被野獸撕裂來死去ê動物,因為肉中有含血,食了chit種肉,等於是無清氣,就一定tio̍h照規定洗盪衫褲、沐浴,若無,就tio̍h承擔家己犯罪ê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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