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 16章1節 到 16章10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Chit兩章是記載約瑟ê兩個kiáⁿ以法蓮kah瑪拿西兩支族所分配到ê土地。約瑟ê兩個kiáⁿhō͘ 雅各認為是屬tī伊ê「kiáⁿ」,以此來表示約瑟有功tī家族性命ê延續(參考創世記四十八:5),tī歷代志作者ê看法,認為約瑟tī某種意義上,是teh代表大kiáⁿ ê身分而分配到兩份財產(參考歷代志上五:1)。特別注意ê是,以法蓮是後來南北分裂ê時,成做北國以色列主要ê領導者,tī該族ê策劃下,北部ê支族lóng跟tòe而去。

Chit段tī第4節已經真清楚說明是分配給約瑟ê兩個kiáⁿ以法連和瑪拿西支族ê kiáⁿ孫之土地。

第1到3節,這是屬tī以法蓮tī南部地區ê疆界。

第5到10節,這是屬tī以法蓮tī北部地區ê邊界。Tī本章第10節,以及第十七章12節等等,lóng有提起以法蓮支族所khiā起ê土地lóng留有當地迦南人ê居民,尤其是第十七章13節甚至講,即使tī以色列人強盛ê時chūn,mā無將迦南人趕走,只強迫in當奴工(參考士師記一:27—29),這mā說明後來以色列人民kah當地人通婚而棄sak上帝有密切關係留落來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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