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38章20節 到 38章30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猶大無bē記得tio̍h贖tńg來伊典押hō͘她瑪ê信物,就是第18節所提起ê印á等三樣。伊託朋友希拉去chhōe 掠做是「妓女」ê她瑪,m̄-koh遍chhōe bē-tio̍h。

第21節,chit節講「寺廟娼妓」,m̄-koh tī第15節講是「妓女」,這差別真大;因為「寺廟娼妓」tī咱人ê印象中,是高貴ê工作。M̄-koh妓女tī咱人眼中是不清氣ê工作。有可能猶大kah希拉講ê是伊kah「寺廟娼妓」發生關係,á m̄是講妓女。

第22到23節,既然chhōe bē-tio̍h,猶大認為錯不tī伊,伊是一個守信用ê人,beh盡力去歸還所欠ê債務。

第24到30節,三個月後,猶大聽tio̍h新婦她瑪「做妓女,而且已經有娠」,chia無說明是甚麼人去傳chit-ê消息hō͘猶大,真有可能是她瑪故意託人帶話hō͘猶大,因為當時猶大就是掠做是伊是妓女,上前去搭訕á上床ê。因為án-ne伊託人轉達hō͘猶大ê消息就是「她瑪做妓女」,用chit種方式來提醒猶大。

當猶大聽tio̍h她瑪做妓女koh有娠,成(chiâⁿ)實受氣衝天,ài人去kā她瑪「khiú出來,kā她燒死」。Tī摩西律法中有規定祭司ê cha-bó͘-kiáⁿ做妓女ê時,tio̍h用火燒死(參考利未記廿一:9)。若是有婦女kah cha-po͘人犯淫亂罪,就需要kā男ê kah女ê lóng判處死刑,而且是beh公開行刑(參考申命記廿二:22—24)。
M̄-koh,當beh kā她瑪執行火刑ê時chūn,她叫人the̍h猶大bat抵押hō͘她ê信物去hō͘猶大看,並且問猶大是m̄是知影chiah-ê物件是甚麼人ê,伊就是kah chit-ê物主同床有娠ê,應該連物主mā同齊判處死刑。因為印á、印á帶,kah柺á,chiah-ê物件頂面lóng刻有姓名。

她瑪tī chit-ê過程中並無為家己伸冤求憐,mā無作任何辯護,卻是用信物證明物主就是hō͘伊有娠ê人。伊用chit種方式證明家己ê清白。

猶大一看就知影家己犯了嚴重ê 錯誤,因為án-ne伊m̄-nā無kā她瑪處死,卻是承認家己m̄-tio̍h。Tòe後kā她瑪娶tńg去厝裡,m̄-koh m̄敢koh再kah她瑪同房。

她瑪因為án-ne生雙生á,分別號名做「法勒斯」kah「謝拉」。她瑪mā因為chit件事,tī耶穌ê家譜被列入名單中間(參考馬太福音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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