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上 1章19節 到 1章28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Chit段經文講述哈娜ê祈禱確實得tio̍h上帝ê應允,撒母耳就án-ne出世,而哈娜mā依家己所下ê願,kā撒母耳獻hō͘上帝。聖經作者一再強調,向上帝下願了後,一定tio̍h照所下ê願去還願。摩西律法中ê民數記第三十章就非常清楚寫著有關下願kah還願ê條例,教導以色列人民,若是向上帝下願無照所下ê願iáu清,就是「犯罪」(參考申命記廿三:21—23)。

第19到20節,果然,上帝注意聽哈娜ê傾訴kah燒熱切ê祈求,賞賜hō͘她有娠,而且生一個kiáⁿ,哈娜為chit-ê gín-á號名「撒母耳」,意思是「上帝ê名」,mā表示「是tùi上帝求來」ê意思。

第21到22節,早期以色列人講「gín-á斷奶」,通常是tī三歲左右。過去每年lóng kah丈夫以利加拿去示羅獻祭ê哈娜,chit pái並無跟tòe丈夫去獻祭,伊表示等gín-á斷奶後就beh還願,kā gín-á留tī示羅祭司以利hia,kā gín-á終生獻hō͘上帝。

第23到28節,以利加拿知影哈娜ê心意,mā知影he是伊向上帝下願所生落來ê kiáⁿ,因為án-ne,伊同意bó͘哈娜照所下ê願去行。確實在三年後,kiáⁿ斷奶了,哈娜就帶所準備ài還願ê祭品到示羅敬拜上帝ê所在。哈娜kā gín-á撒母耳交hō͘大祭司以利,表示撒母耳會終生歸屬tī上帝。Á大祭司以利一定tio̍h接受,因為這是還願ê「奉獻」無法度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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