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2章1節 到 2章16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5.第二章1至16節:
猶太人一直認為自己與上帝有特殊的關係,常常認為上帝只會愛猶太人。在他們的觀念中,總是認為上帝只會審判外邦人,但對猶太人則會因為他們是選民的關係,擁有特權,會對他們特別保護,賜他們外邦人所沒有的恩典。但使徒保羅認為沒有這回事,相反的,所有做惡的人都將受到上帝的懲罰。如果上帝的獎賞是從猶太人到外邦人,懲罰也是如此,猶太人並不是特殊分子。「因為上帝是不偏待人的。」

第1至4節,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用「評斷」這詞,這詞一再出現在羅馬書中。在這裡,使徒保羅提到猶太人喜歡評斷外邦人的錯,但他們所做的,卻和他們所評斷的對象一樣,這樣的人又怎能逃避上帝的審判呢?

第4至6節,使徒保羅在這裡用三個詞表示上帝特殊的愛(1)仁慈。這是指上帝總是給人悔改的機會。彼得後書第三章9節:「主並不像一般人所想的,遲遲不實現他的應許。相反地,他寬容你們;因為他不願意有一個人沉淪,卻要人人悔改。」(2)寬容。是指上帝將祂對人的生氣暫時停止下來,為的是要讓人有機會趕緊悔改。(3)忍耐。這是指一再堅持下去的意思,表示說上帝對人犯罪的嚴重,本來就要懲罰了,但祂還是一再忍耐下來,為的就是希望人趕緊悔改。這樣可看出上帝的愛就是希望人悔改。悔改,也是整本聖經的信息,因為只有悔改才能消除上帝的怒氣。

第6節,上帝會依照人所做的事、行為來「報應」,這種觀念是來自舊約聖經的教導(參考列王記上八:32;詩篇廿八:4、六十二:12;箴言廿四:12;耶利米書十七:10;以西結書十八:30、三十三:20)。

第7至11節,這段經文很清楚說明一點:善與惡之間,上帝看得非常清楚。所謂恆心行善,就是在追求來自上帝的榮耀,和永恆的生命。換句話說,真實的行善,並不是為了要榮耀自己,因此,上帝對這種人會給予「尊貴、榮耀,和平安」;相對於那些自私的人,就是和追求行善的人相反,這種人只會想要榮耀自己,把自己當作一切的中心,這種人甚至會把自己偶像化,這樣的人,只會為自己帶來上帝憤怒的審判而遭遇痛苦和患難。不論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都一樣。原因是上帝並不偏待任何人,在上帝面前,任何人都一樣,沒有族群之別,也沒有社會地位的高低,更沒有所謂身分的貴賤。所有的人,站在上帝面前接受審判時,都一樣。

第12至16節,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很清楚指出一個觀念:不是只有聽摩西法律的人,就有免受審判的保障,這是錯誤的說法。上帝的審判是依據每個人所言所行為依據。有摩西法律的猶太人,上帝會依據法律的基礎來審判,而沒有摩西法律的人犯罪,上帝也有另一種方式來進行審判,而這些審判都是公正的。真實的法律並不是在外表的文字上面,而是在內心的省思。上帝給所有受造的人都有「良知」,這種來自內心的「良知」,會作為將來審判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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