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 20章7節 到 20章15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6.第二十章7至15節:
    這段經文採用了以西結書第三十八至三十九章的資料,也同時解釋了第3節提到的撒但暫時被釋放出來的情景,它雖然極力想作「困獸之鬥」,但最後還是失敗了。

    這段也是繼續在描述第10節所提到的最後審判。在最後審判的時候,就是以上帝為中心,祂的裁判才是公義、正確的。

    第7節,「撒但要從囚禁中被釋放出來」,我們確實很難理解為甚麼只囚禁撒但一千年,而不是永遠囚禁?但對當時的信徒來說,一千年幾乎就是代表永遠。因為在他們的觀念中,基督隨即要再臨,那時天地都將會毀滅。當時是由天使拿著一條粗大的鍊子,將撒但捆綁關在無底深淵中。現在是誰去將它釋放出來,並沒有說明,也可能是由天使負責這件事。

    第8至9節,「歌革」和「瑪各」,這是指代表著邪惡勢力的領袖。他們匯集了像是「海灘上的沙那樣多」的力量,想要敵對上帝。「但有火從天上降下,吞滅了他們」,不論這些邪惡的力量多大,上帝一定會在審判的日子來臨,從天上降下大火將他們完全消滅。

    第10節,這節提到那些「迷惑」人心的力量將被扔到「火和硫磺的湖」,那是「日夜受折磨」的痛苦地方(參考馬太福音三:12,路加福音十六:24)。這是上帝懲罰那誘惑人離棄祂旨意的「獸和假先知」的地方,而且這種懲罰將會「永不休止」。

    第11節,這裡用「白色」,表示聖潔之意,同時也表示永恆的意思。「大寶座」,表示那是上帝的位置。

    「天和地」都會消失不見,這通常都是一個嶄新的時代即將來臨的前奏(參考第廿一章)。會有這樣的看法,乃是因為天和地都是上帝創造的,當上帝要更新創造時,這些舊有的創造就會消失(參考詩篇一○二:25—26),這也是啟示錄第廿一章1節所說的。

    第12節,這節提到兩本書,第一本「案卷」是每個人的記錄簿,記載每個人的言行記錄(參考但以理書七:10)。另一本是「生命冊」。在啟示錄共計提到六次生命冊的事(另五處可參考三:5、十三:8、十七:8、二十:15、廿一:27)。要注意的是負責寫下記錄的是每個人所屬的天使在記錄(參考馬太福音十八:10)。而記錄下來的這些資料,就是要作為上帝審判人的依據。

    第13節,「海」、「死亡和陰間」,這三者總和表示著所有已經死去的人都要接受審判。並不是人死了就算了,每個人都必須接受審判,且是依照每個人的行為來審判。

    第14節,這裡的「死亡和陰間」,都是代表著不好的、邪惡者。在這裡是邪惡者的拘留所。也都將因為被審判而受到被「扔進火湖裡」的刑罰,跟那迷惑人的魔鬼一樣(參考第10節)。

    「第二次的死」,意思就是徹底消滅,不復存在。第一次的死,就是指肉體的死,但第二次的死,則是永遠滅亡了(參考馬太福音十:28,路加福音十二:4—5)。

    第15節,「名字沒有在生命冊上的」人會被丟進火湖裡。表示在生命冊上有名字的可享受天上榮耀寶座,而生命冊上沒有名字的,則是永遠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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