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 11章1節 到 11章14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16.第十一章:
這章可分成兩個段落來看,一是第1至14節,這是繼續第十章插入的資料。在這段資料中,談到有兩個見證人,這兩個見證人是站在世界之主面前的兩棵橄欖樹和兩個燈台。二是第15至19節,這段經文談到第七個天使吹號後所顯現出來的景象,就是看見天上的聖殿開了,上帝坐在寶座上,上帝進行審判。

17.第十一章1至14節:
這段經文描述天上的聲音傳出,要差派兩個「穿著麻衣的見證人」傳揚上帝的信息。而這兩位見證人所傳的是審判的信息。

第1節,作者約翰「接受了一根像杖一樣的尺」,然後聽到聲音要他去「量一量上帝的聖殿和祭壇,並數一數在聖殿敬拜的人」,這裡的「聖殿」,也是指著基督的教會。每個信徒都是屬於建造聖殿的「石頭」(參考彼得前書二:5)。這裡的「祭壇」可以是指所有為了維護耶穌基督的信仰,而慘遭殺害的人,上帝要他數算確切的數目有多少。

第2節,「外院」,這是指聖殿正殿之外的地方,允許外邦人聚集之處。不用去計算他們的數字,他們是迫害者。因為量聖殿、祭壇的主要用意,是表明與上帝和好,則這些迫害者,相對的就是敵對上帝者。

「他們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這等於三年半的時間,就是一千兩百六十天。

第3節,「兩個穿麻衣的證人」,在以色列文化中,穿麻衣是在表示高度哀傷、痛苦的一種穿著方式,表示家中有至親的人過世,用穿麻衣來表示哀傷。再者,也表用來表示誠摯的痛悔之意(參考,耶利米書四:8,約拿書三:6)。

「兩個」見證人,這也是申命記摩西法律的規定(參考申命記十九:15)。「一千二百六十天」,這也剛好是三年半之久。

第4節,「那兩個見證人就是站在世界之主面前的兩棵橄欖樹和兩個燈臺」,這表示他們傳達出去的信息,是倚靠上帝的能力,不是來自人的智慧或言語(參考撒迦利亞書四:6)。

第5節,「如果有人想傷害他們」,由於這兩個見證人就是上帝忠實的僕人,因此,誰傷害上帝忠實的僕人,等於是傷害上帝一樣。他們的任務是要傳出上帝的信息,因此,在上帝的信息完全傳遞出去之前,不能受到阻礙或受難。

第6節,這兩位見證人身上擁有上帝所賦予的神奇力量,他們擁有先知以利亞一樣的能力,會祈求上帝「叫天不下雨」(參考列王紀上十七:1),並如同摩西「使水變成血」(參考出埃及記七:20—21)的背景。

第7節,這兩位見證者,也就是上帝忠實的僕人在傳遞上帝信息時,緊隨而來的,是居住在「無底深淵」中的敵對者,會攻擊上帝忠實的僕人,甚至殺害上帝忠實的僕人。

第8節,作者約翰特別強調受難之處在耶路撒冷城外,也就是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用這種方式來表達這些受難者,就像是背負了耶穌的十字架一樣,他們都將因此與耶穌同復活,因為他們是和耶穌同受苦難在十字架上的僕人(參考羅馬書六:5、8)。

這裡用「所多瑪」與「埃及」,前者用以表示上帝將會從天上降下大火燒毀,作為他們迫害上帝忠實僕人的懲罰(參考創世記十九:24)。後者的「埃及」用來表示像以色列人在出埃及之前的大災難,如同上帝懲罰全埃及地所有頭胎生的人和家禽動物一樣(參考出埃及記十二:29)。

第9節,「三天半」剛好回應了「三年半」的時間。屍首若是「三天半」沒有埋葬,將會發生屍體腐臭、浮腫變形的樣子。這說明了上帝忠實的僕人受難的殘忍鏡頭。再者,為這種遭受迫害而死的事件,是無法掩蓋、遮蔽的,原因是有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包括有「各民族、各部落、各語言,和各國家」的人,他們都看到了,他們就是這迫害事件的共同見證者。

第10節,「地上的人因他們的死而歡樂」,原因是這兩個僕人傳的是上帝的信息,使這些迫害他人的感受到極大的痛苦。因為上帝的話,往往像雙刃的劍一樣,刺入人的骨髓,使人難耐其中的痛苦。

第11節,這節說上帝在祂的僕人苦難中,伸出創造生命的手。在過了「三天半」之後,上帝賞賜「生命的氣息」給這些為福音作見證而受難的人,使他們從死亡中「站立起來」,看見的人,特別是那些迫害者看見之後都「大大驚惶」。

第12至13節,這兩位受難的僕人不但復活起來,且被接到天上去享受著榮耀。相對的,殘害上帝忠實僕人的,將會受到悲慘的嚴厲懲罰。

這裡的「十分之一」,表示著一種警訊,意思表示不是全部。因為上帝是慈悲的,祂希望做惡的人知道悔改,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因為悔改而得救。同樣的「七千人」,只是一個必要的數目,並不是全部,因為還有「剩下的人」,但他們都「非常害怕」。並且為親眼所見之事實而知道「頌讚」上帝。

第14節,就像在第九章12節一樣,這裡說「第二個災難過去了」;同時宣佈「第三個災難」將隨之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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