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6章1節 到 6章12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26.第六章:
這章最主要談的是關於離俗人(中文《和合本》用「拿細耳人」)的條例。所謂「離俗人」,意思就是指分別為聖。他們和祭司或利未人最大的不同,乃是祭司和利未人都是終身的職份,而「離俗人」是一般人士(無論男或女),為著某種節期,或是特定的一段時間,許下特殊的意願,將自己分別為聖奉獻給上帝。

27.第六章1至12節:
這段經文對離俗人有了許多規定,包括吃的、喝的,以及髮飾等等,而且離俗人並不是只限男人,女人也可以許願為離俗人。

第1至4節,這段是和吃喝的事有關。所謂「把自己獻給上主」,意思是指「分別為聖」之意。在許下這個願的時間裡,不可以喝酒,連迦南地最普遍的葡萄及所製作出來的餅和果汁、葡萄乾等都在禁止之列,因為在迦南地的人民喜歡用這些東西作為祭拜他們的偶像神明(參考何西阿書三:1)。換句話說,作離俗人期間僅能簡單的吃和喝,有如新約福音時代所介紹的施洗約翰一樣(參考馬可福音一:6)。或許這時離俗人可以體會一下祖先在曠野流蕩的那四十年間,怎樣過簡單的生活,但上帝一直陪伴同在。

先知阿摩司就曾譴責北國以色列人民輕視離俗人,強迫他們喝酒,要使他們放棄過簡樸嚴謹的生活(參考阿摩司書二:12),也可看出當時北國以色列人民已經在信仰上敗壞到極點。

第5至8節,這裡說作離俗人期間,不可以修剪頭髮和鬍鬚,長頭髮是一種作離俗人的記號,而鬍鬚是男人的一種榮耀記號。在這段期間內,即使有至親的人去世,也不可以接近,意思是不可以接觸到死去的人的身體。因為在當離俗人期間,這個人是完全獻給上帝的,是分別為聖的。神聖的上帝,不允許有不潔淨的身體或事情發生。

第9至12節,這裡談到離俗人身旁的親人突然去世時,等於是自己已經不潔淨了,因為妻子、父母等人在身旁去世,不可能置身於外,因此,只要有接觸到,就有七天的不潔淨,然後要把留長的頭髮和鬍鬚剃掉。還得去獻贖過祭,包括兩隻鴿子或斑鳩,以及一隻一歲大的小公羊。意思就是從頭再來過,過去的那段時間都不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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