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15章17節 到 15章31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3.第十五章17至31節:
這段經文主要談到獻上麥子、餅,特別是對於獻贖罪祭的條例有更明確的解釋。

第17至21節,這裡也是一樣特別提到以色列人民「到達上主賜給他們的土地後」,表示當他們進入迦南地之後,才有的農作物。享受土地所生產出來的農作物,這是極大的福氣。這就類似頭胎生的家畜、長子一樣。例如「第一塊」用麵粉烤起來的餅,不是剩餘的,也不是在同時做一大堆中選一塊,而是第一塊烤好的餅。這表示著最先考慮、想到的就是上帝。因此,要把最先收成的麥子磨成粉製成「第一塊餅」獻給上帝,跟剛收成打好的麥子當作特別的禮物獻給上帝一樣。

第22至26節,這段經文是在無意中犯罪,或是沒有依照規矩行事,這就需要獻贖罪祭。人是軟弱的,有時會疏忽,或是不注意而犯錯,特別是那些寄居在以色列人民中的外僑,因為不熟悉以色列人的法律、典章、律例,或是這些相關的祭典禮儀等條例,可用「贖罪」的方式獻上規定的祭品。這些獻品包括有燒化祭必須準備的一頭公牛外,還要用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用。當然這樣貴重的祭品,都是和整體的行為有關,例如整個家族、部落等。而且是外僑也一樣要遵守這些規矩。

第27至29節,這裡指的是個人的部分,若在無意中犯罪,就需要獻上一隻一歲大的母山羊作贖罪祭。

第30至31節,這兩節特別提到若是有人「故意犯罪」,這就沒有討論空間,只有「死刑」一條,因為被認為「犯了侮慢上主的罪」。明明知道這些誡命、法律、典章、律例等,都是上帝透過摩西頒佈給以色列人民遵守的,故意去違背,就等於「藐視」上帝的話一樣嚴重。

以上所有這些條例對於以色列人民和寄居在他們當中的外僑都相同,沒有分別。只有這種方式,才能使這些寄居者不再被排斥,比較容易被看成是自己人,也容易增加外僑的認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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