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7章21節 到 7章23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8.第七章21至23節:
	接續前一段論及的假先知的問題,就像第19節所提起的,必定會有審判,而這審判並不是評斷誰有行神蹟奇事的能力,而是誠實的心靈。

	這裡的「主啊,主啊」,有兩種意思,一是指求救的呼聲(參考八:2、6、8、25),而重複使用,表示非常迫切的呼聲(參考廿五:11)。二是指一種禮儀上的歡呼,就如同今天的人在歡呼「萬歲、萬歲」一樣。

	能否被上帝所接受?跟一個人是否會行神蹟奇事沒有關係。最重要的,就是第21節所說的,實行上帝的旨意才能進去。耶穌也強調只要是實行上帝旨意的人,都是他的「母親和兄弟姊妹」(參考十二: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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