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6章1節 到 6章18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16.第六章1至18節:
    第六章的教導是繼續第五章所提到,有關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教導上和行為上之問題,第五章談到這些宗教領袖在教導上有偏差,或是曲解了原本上帝法律的旨意,現在第六章1至18節這段經文則是指出他們在教導之言行和行為上,連結不起來,結果形成一種假冒偽善的樣式出現。

	耶穌從這些猶太人宗教領袖教導民眾所認知的生活中最重要之三件事說起,這三件事是指一施捨、二祈禱、三禁食。在這三樣事上,都有一個共同強調的中心:看得見你在隱密中做事的天父一定知道,且會回應。

	耶穌強調施捨不是為了贏取別人的讚美,而是一種責任,也就是第五章43至48節所提到的愛別人,甚至連仇敵也愛進去。人即使在沒有任何人看見之下所行的善,上帝會看得一清二楚,且會有獎賞回應。

	祈禱也是這樣,是一件很隱密的事,祈禱是與上帝對話,不是要向人祈禱。因為祈禱是生命的告白,是內心真誠的告解。因此,祈禱必須清楚面對的是上帝。這樣,祈禱不在話的長短,而在誠實。上帝看人的內心意念。

	在第9至13節編入了一篇基督徒最熟悉的主禱文。並且強調祈禱不是在控訴別人的錯,而是原諒寬恕。這樣的祈禱,表示出來的意義是:上帝知道很清楚,人所有的一切言行舉止。

	禁食,這是一種哀傷、痛苦時很自然的反應。猶太人將禁食用來表示敬虔,這原本是要用來表示懺悔的(參考利未記廿三:26—32)。但懺悔不是讓人看見,懺悔是要向上帝表白。有沒有真正的懺悔,這是內心的事,上帝知道得非常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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